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091,246股,限售期为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2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3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310,000股,并于2022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9,21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5,311,576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8.1170%,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3,898,424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1.883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涉及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的327个获配账户,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091,246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0.9992%,将于2022年7月2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 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 项,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上述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且相关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091,246股,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27日。
(三)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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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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