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07月19日 09: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2年7月12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全体独立董事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日丰转债”的议案》

  自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18日,公司股票在连续15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日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日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自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10月18日内不行使“日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日丰转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日丰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债券代码:128145          债券简称:日丰转债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日丰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自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18日,公司股票在连续15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日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日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自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10月18日内不行使“日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日丰转债”。

  2、以2022年10月18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日丰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日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日丰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号文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3,8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日丰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8,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382号文同意,公司3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4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日丰转债”,债券代码“128145”。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日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19.24元/股。2021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日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鉴于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相关规定,“日丰转债”的转股价于2021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起由原来的19.24元/股调整为13.66元/股。

  2022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日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鉴于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相关规定,“日丰转债”的转股价于2022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由原来的13.66元/股调整为10.43元/股。

  二、“日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18日,公司股票在连续15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日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日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公司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日丰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自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10月18日不行使“日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日丰转债”。

  以2022年10月18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日丰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日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日丰转债”的情况。

  在本次“日丰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即在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7月18日期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日丰转债”的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总裁李强先生买入“日丰转债”0张,卖出“日丰转债”71,197张。其余人员不存在买卖“日丰转债”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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