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因回购期间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7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从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11日及2022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9)及《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1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之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82,63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1%,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13元/股、最低价为9.0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6.98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股份。公司在前述相关期间内未实施回购股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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