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美国利盟国际有限公司签署《信贷协议》的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美国利盟国际有限公司签署《信贷协议》的公告
2022年07月19日 09: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纳思达”)于2016年联合 PAG Asia Capital Lexmark Holding Limited 及上海朔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境外子公司 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完成对 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利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盟国际”)100%股份的收购,以于开曼群岛投资设立的子公司 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 和公司于美国特拉华州投资设立的子公司 Ninestar Lexmark Company Limited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作为全球牵头行的银团申请了银团贷款,该银团贷款主要是用于收购及营运资金使用。同时,为补充利盟国际的营运资金,2021年利盟国际再次组建了流动资金贷款银团。截至2022年6月末,利盟国际的存量贷款余额约等值10.8亿美元,将于2023年、2024年到期偿还。

  为解决利盟国际2023年、2024年还款压力,保证利盟国际未来5年的流动性安全,改善存量银团的担保条件,解除公司担保的系统性风险,降低对外担保余额,公司通过国际市场组团再融资(Refinance)对存量银团进行了重新安排,新的银团贷款以美国Morgan Stanley Senior Funding, Inc.(摩根士丹利高级基金公司)为牵头行,由全球12家银行组成的项目银团作为贷款人(以下合称“全体贷款人”)签署了《信贷协议》,该贷款已于2022年7月15日发放。

  本次再融资的完成使公司解除了对利盟国际承担的由中信银行牵头的存量银团债务的连带担保责任,同时解除了控股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科技”)以其持有的1.26亿股纳思达股票所提供的股票质押担保(解除质押手续将于近日办理),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汪东颖先生为存量银团中流动资金贷款所提供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利盟国际签署《信贷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2年7月13日, 利盟国际作为借款人与Morgan Stanley Senior Funding, Inc.(摩根士丹利高级基金公司),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imited,Zhuhai Branch(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MUFG Bank, Ltd(三菱日联银行有限公司),Bank Of China New York Branch(中国银行纽约分行), Truist Bank(Truist银行), Regions Bank(区域金融银行), JPMorgan Chase Bank,N.A.(摩根大通银行), Bank Of America,N.A(美国银行), China CITIC Bank International Limited, New York Branch(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纽约分行), Citibank,N.A(花旗银行)等全球12家银行组成的项目银团作为贷款人签署了《信贷协议》,全体贷款人同意向利盟国际提供总计本金额不超过1,050,000,000.00美元定期贷款额度和不超过100,000,000.00美元的循环信用贷款额度,该贷款已于2022年7月15日发放。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牵头行:Morgan Stanley Senior Funding, Inc.(摩根士丹利高级基金公司)

  联席牵头和薄记行:Morgan Stanley Senior Funding, Inc.(摩根士丹利高级基金公司), 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imited,Zhuhai Branch(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MUFG Bank, Ltd(三菱日联银行有限公司),Bank Of China New York Branch(中国银行纽约分行), Truist Bank(Truist银行), Regions Bank(区域金融银行), JPMorgan Chase Bank,N.A.(摩根大通银行), Bank Of America,N.A(美国银行) , China CITIC Bank International Limited, New York Branch(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纽约分行) , Citibank,N.A(花旗银行)等。

  上述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极强的履约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三、《信贷协议》主要内容

  (一)贷款额度

  全体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总计本金额不超过1,050,000,000.00美元(大写:壹拾亿零伍仟万美元整)定期贷款额度和不超过100,000,000.00美元(大写:壹亿美元整)的循环信用贷款额度。

  (二)贷款用途

  1、用于置换利盟存量银行贷款。

  2、用于补充利盟的营运资金。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Adjusted Term SOFR+300bps或Base Rate+200bps

  (四)贷款期限

  《信贷协议》项下的贷款期限为5年。

  (五)还款

  在贷款期限5年内分期还款,每一年还款比例分别为5%、10%、10%、15%和60%。

  (六)担保方式

  利盟国际若干层控股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利盟国际及其在美国境内的主要子公司就其重要有形和无形资产设置抵质押担保;利盟国际及其若干层控股公司股权质押。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再融资的完成使公司解除了对利盟国际承担的由中信银行牵头的存量银团债务的连带担保责任,同时解除了赛纳科技以其持有的1.26亿股纳思达股票所提供的股票质押担保(解除质押手续将于近日办理),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汪东颖先生为存量银团中流动资金贷款所提供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利盟国际归还了存量银团贷款,解决了存量银团在2023年、2024年还本压力,同时为利盟国际未来五年的经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流动性保障。

  五、其他

  感谢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及珠海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及珠海分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等在存量银团的各项工作中给予公司的大力支持,公司仍将在未来的发展中与各家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感谢Strait Capital Management (HK) Limited(海峡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利盟国际再融资的顾问为本次银团筹组所做的工作。

  六、备查文件

  信贷协议合同。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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