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7月27日、2015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2022年12月30日;具体详见 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14日、2020年12月1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2年12月30日到期,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恒基达鑫股票(股票代码:002492)346,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56%。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根据持有人意见和具体市场情况,通过二级市场、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015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30日。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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