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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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智飞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变更股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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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136,540,962股已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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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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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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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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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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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母公司净利润为 67,021,167.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2,875,152.26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702,116.76元,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3,194,203.12元。
202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3,802,538.78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5,516,732.29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702,116.76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246,021,387.83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金流及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为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不进行分红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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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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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支付公司2021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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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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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联股东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均按照相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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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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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新增2022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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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新增2022年度为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提供6,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保函、金融衍生交易、履约保函、贸易融资额度、银行承兑汇票等)。
本次新增后,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的具体担保额度上限由81.5亿元人民币增加至82.1亿元人民币,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对所属公司所提供的具体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超过授权审批额度的部分,仍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本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担保范围内,每一笔具体担保事项,仍需按照有关规定的额度履行审批程序和公告义务。
本次新增后具体担保审批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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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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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9)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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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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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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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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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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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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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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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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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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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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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其中特别决议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变更股本)》、议案12《关于公司新增2022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议案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94,234,189股和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70,985,213股均按照相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有效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亚飞、王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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