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1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6月22 日。
2、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2022年6月23日被摘牌。
3、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关于终止上市后办理公司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相关手续及具体安排等相关事项,公司聘任的主办券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在退市板块发布股份确权公告。
4、敬请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托管券商通知和主办券商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并按上述通知和公告的时间要求,尽快联系托管券商或主办券商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第492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45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代码:002147
3、证券简称:新光退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2年5月24日
5、摘牌日期:2022年6月23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退市整理期现已结束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第492号),主要内容如下:
因你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你公司股票交易自2020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你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4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1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1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6月22日,退市整理期现已结束。
三、摘牌后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1、公司已聘请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担任公司股票在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业务的主办券商,委托国都证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退出登记,股份确权,股份在中登北京分公司登记和在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等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聘请退市板块主办券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2、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公司股份,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
3、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保管和发放。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最高人民法院查控网和券商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申领。
4、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敬请广大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5、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关于终止上市后办理公司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相关手续及具体安排等相关事项,公司聘任的主办券商国都证券将在退市板块发布股份确权公告。
6、敬请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托管券商通知和主办券商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并按上述通知和公告的时间要求,尽快联系托管券商或主办券商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四、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在退市板块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由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国都证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代为披露。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55-3506900
3、联系传真:0555-3506930
4、电子邮箱:dah@masfy.com
5、联系地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399号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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