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在规定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亦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2022年5月16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神制药”)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台州分行签署了《浦发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近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理财产品本金及理财收益全额存入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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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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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程及保证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6个月,表内“最近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的20,000万元为该现金管理存续期内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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