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2-038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台州分行”)。
●理财产品名称及认购金额: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554期(1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3,000万)
●履行的决策程序: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程及保证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神制药”)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升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9,542,743股,发行价格70.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71,999,962.06元,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发行费19,100,624.14元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52,899,337.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82号)。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方式和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海神制药近日与浦发银行台州分行签署了《浦发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为保本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五)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
二、审议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在规定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亦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尽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控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优化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委托理财认购总额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8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理财产品属于保本保最低收益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公司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程及保证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6个月,表内“最近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的20,000万元为该现金管理存续期内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2-039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锦生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胡健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表决通过,其中议案5、6、 7、10、11 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寰、王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 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