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年05月18日 05:3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

  3、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标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无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3,938,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24.421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具体详见2022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6)刊登在2022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2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37)。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确定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确定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确定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确定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2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简雯律师、黄俐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2年5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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