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夏比泰”)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0,000,000股,占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34,287,059股的7.8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宁夏比泰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格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8,685,741股,即不超过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34,287,059股的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即不超过24,342,870股)。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时间区间: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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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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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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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比泰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格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8,685,741股,即不超过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34,287,059股的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即不超过24,342,870股)。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时间区间: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减持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自嘉泽新能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嘉泽新能股份,也不由嘉泽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2020年7月20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宁夏比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宁夏比泰不属于嘉泽新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宁夏比泰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承诺,并会及时通知公司减持进展。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宁夏比泰的股份减持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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