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9日、10日、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买卖股票的行为;
6、公司于2022年4月9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2022)京仲裁字第1302号],有关本仲裁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的公告》(2022-16)。公司正在磋商、解决仲裁后续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7、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20年9月25日)、发行价格为2.69元/股,发行股数为302,001,439股(总股本30%),募集资金总额81,238.39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于近日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将近期择机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申报中国证监会核准。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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