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04月28日 08:19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音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苗苗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苗苗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音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苗苗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苗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音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苗苗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苗苗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0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拓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佐红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等原则,真实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未发现公司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事项,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4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7号),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133.3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196.4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936.92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9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68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8月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378.20万元以及发行费用215.79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购买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博拓生物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拓生物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拓生物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5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原已审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础上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范围为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本次使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拟在原已审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础上,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投资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实施方式

  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自有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控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原已审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础上,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上网公告文件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6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申请融资额度的基本情况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期限及利率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用款金额将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落实的具体要求为准。融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融资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程序审批上述融资额度内的贷款相关事宜,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在授信额度内的银行授信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办理具体授信业务。

  上述向银行融资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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