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专注于电子信息装备的研究、开发、制造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为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便携式无线指挥终端、其他信息处理终端等一系列信息化装备,拥有芯片、设备、系统等电子信息装备产品研制能力,应用领域涉及指挥控制、通信、防化、测绘、气象等。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积极推进新产品、新项目研发。本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5,046.2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87.39%,比上年同期增加1.7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在高额研发投入支持下,公司研发团队实力不断增强,研发项目得到快速发展。公司的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目前已完成晶元制造,处于封装测试阶段。围绕客户需求,公司总体经营状况保持平稳,研发、生产、销售有序推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尚未交付的在手订单及备产通知约2.2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原财务总监彭志杰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马凌燕女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建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庆松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建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庆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建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凌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庆松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883,55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412,490.3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91,795,770.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截至2020年10月15日,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 《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金额192,456.05万元。本公司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3,611.88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扣除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377.03万元,账户利息净收入310.2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7,777.41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4,125.1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万元,账户利息净收入3,508.65万元,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9,160.92 万元。具体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于2020年10月19日与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5月13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由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并同意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向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15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对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由于土地/房产暂未最终确定,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暂未开始投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路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本专项报告于2022年4月2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明艳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潘璠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金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要求;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所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公允、合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据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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