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2年04月28日 07:31 证券时报

  (上接B835版)

  5、2021年11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二)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已解锁激励股权激励不做处理,对未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赞辉因工作变动原因离职,不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1,300股。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419,382.00元加上其授予至回购期间按照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380,076,90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赞辉因工作变动原因离职,不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赞辉因工作变动原因离职,不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4.14元/股的价格加上同期存款利率回购上述1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1,300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 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岭民爆”)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赞辉因工作变动原因离职,已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101,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方式申报债权。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319号新天地大厦13楼。

  2、申报时间:2022年4月28日起45天内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邹七平

  4、联系电话:0731-88936121

  5.、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2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

  二、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额、保费、赔偿限额及保险合同相关其他条款;选择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未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届满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有利于公司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各治理主体的决策、监督及管理职能。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19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卓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岳阳县红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岳阳县红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新天地供应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原材料、湖南兵器建华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湖南兵器长城机械有限公司、湖南洪源远大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湖南华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或提供综合服务、销售商品、出租办公用房及附着物等日常关联交易。以上关联交易事项2022年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23,810万元,2021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0,163.98万元。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孟建新先生、郑立民先生、张勤先生和邹七平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业务发展需要,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需求、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的,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2021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和企业实际情况,结合生产安排及时调整采购销售交易量,单项关联交易与预计金额上限存在差异。2021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均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参考标准,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确认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注:为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战略布局,防范管控风险,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完成了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股权战略退出。本公司董事、高管不再在中铁民爆担任董事、高管职务。至此,公司与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关联关系解除。鉴于2022年1-3月在关联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了少量的关联交易,公司参照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信息披露。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主要交易内容

  (1)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岳阳南岭爆破服务有限公司按市场价分别为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祁东和汨罗分部提供水电服务;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市场价为本公司双牌分公司提供水、电服务以及库房、土地租赁;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市场价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南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湖南南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厂房、土地租赁。

  (2)与湖南卓特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

  湖南卓特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按市场价为本公司提供纸箱、大筒膜等包装材料。

  (3)与岳阳县红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

  岳阳县红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按市场价为本公司提供电雷管药头半成品;湘荣实业公司生产电雷管药头的部分原材料,由本公司按采购成本费用再加一定利润的合理价格向其销售;同时本公司按市场价向其租赁工房及设备。

  (4)与岳阳县红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

  岳阳县红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按市场价为本公司提供电子导线以及包装所需的纸箱、木箱等;湘荣福利工厂为本公司提供纸箱、木箱等所用的部分原材料,由本公司按采购成本费用再加一定利润的合理价格向其销售;同时本公司按市场价向其租赁工房及设备。

  (5)与湖南新天地供应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

  湖南新天地供应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按市场价为本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硝酸钠。

  (6)与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

  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按市场价为公司所属部分生产型子分公司提供民用爆炸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和押运服务以及硝酸铵、硝酸钠等原辅材料道路运输。

  (7)与湖南兵器建华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湖南兵器长城机械有限公司、湖南洪源远大科技有限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湖南兵器建华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湖南兵器长城机械有限公司、湖南洪源远大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军品及军需材料。

  (8)与湖南华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

  湖南华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市场价格为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提供生产区、办公区以及部分配套公共区域物业管理服务。

  (9)与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按市场价向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提供民用爆破器材。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军品及军需材料交易由军方审核定价,其余交易以同类产品、材料、劳务、物流等的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于2022年1月1日签署了《2022-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待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就购销设备、原材料采购、场地租赁、咨询服务、物业服务、煤气水电费等及日常其他支付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约定,协议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三年。

  (2)公司与关联方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签署《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合同》。该合同约定本公司委托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下属部分生产型子(分)公司提供产品及部分原辅材料道路运输服务的操作要求、运输单价、风险责任、日常结算支付等由双方签订具体运输合同,详细约定相关事项,交易价格为按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协议有效期限为2021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17日止,期限为三年。

  (3)公司所属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169公司)与关联方湖南卓特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卓特包装)签署《采购合同》,约定169公司向卓特包装采购原材料和包装物,具体需要的品种、数量、质量、交提货日期由需求方以书面通知或其它形式告知供货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每月结算一次;合同有效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三年。

  (4)公司所属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向红公司)与岳阳县红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岳阳红晟)签订了《物资采购协议》,协议就采购电点火药头、电点火具、铜包钢线等原材料,以及因向红公司生产需要向岳阳红晟采购高压聚乙烯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技术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定价原则等内容进行了约定,业务结算每月进行一次,协议有效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三年。

  (5)公司所属向红公司与岳阳县红福电子科技(简称岳阳红福)签署了《物资采购协议》,就向红公司向岳阳红福采购军民用纸盒、木箱,以及因向红公司电子雷管生产需要向岳阳红福采购电子导线等定制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技术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定价原则等内容进行了约定,业务结算每月进行一次,协议有效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三年。

  (6)公司所属向红公司分别与岳阳红晟、岳阳红福就机器设备、房屋、土地、租赁及提供水电服务事项签署了《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三年。

  (7)公司与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合同》,对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质量、交提货日期等进行了详细约定。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鉴于本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历史渊源,且改制前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配置了较为完备的供水、供电系统、库房,以及公司于2021年完成了对湖南南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湖南南 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湖南南岭线材加工有限公司3 家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和部分实物资产收购。 为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牌点向本公司所属双牌分公司提供水电服务和库房租赁;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所属湖南南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提供厂房租赁;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所属湖南南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厂房(含土地)租赁。

  2、本公司所属的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169公司)向湖南卓特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卓特包装)采购纸箱、大筒膜等包装材料,由于169公司所用的前述产品规格多样,属于定制性产品,且每天用量较大,169公司与卓特包装同属涟源市,双方相距近,信息传递快捷,出于保持供货充足及沟通顺畅和考虑,169公司均从卓特包装定制前述材料。

  3、本公司所属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向红公司)向岳阳县红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岳阳红晟)采购电瞬发雷管药头;同时,向红公司有偿向其提供工房、土地及设备租赁。由于向红公司所用的前述产品属于定制性产品,且每天用量较大,向红公司与岳阳红晟同属岳阳县,双方相距近,信息传递快捷,且当地没有同类生产厂家,出于保持供货充足及沟通顺畅和考虑,向红公司生产工业雷管所需的各种电药头均从岳阳红晟采购。岳阳红晟制造电药头的一些如危险物品的原材料从向红公司采购,向红公司销售给岳阳红晟公司的原材料按照采购成本费用,再加一定利润的价格卖给岳阳红晟公司。

  4、本公司所属向红公司向岳阳县红福电子科技(岳阳红福)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导线以及用于包装所需的纸箱、木箱等,并有偿向其提供工房及土地租赁。由于向红公司所用的前述产品规格多样,且每天用量较大,向红公司与岳阳红福相距近,信息传递快捷,出于保持供货充足及沟通顺畅和考虑,向红公司均从岳阳红福定制前述材料。岳阳红福生产纸箱、木箱的原材料从向红公司采购,向红公司按照采购成本费用,再加一定利润的价格将上述原材料销售给岳阳红福。

  5、本公司生产所需硝酸钠的市场销售一般都是采用代理经销商模式,湖南新天地供应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经销商具备价格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实现双方互利共赢。为保证双方生产经营需要的连续性,在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6、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与本公司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准时为本公司提供危险品及原辅材料物流服务的相关配套和运输安全保障,其运输价格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7、公司所属向红公司生产的军品及军需材料能够满足湖南兵器建华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湖南兵器长城机械有限公司、湖南洪源远大科技有限公司需求,交易价格由军方审核定价,双方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能够实现互利共羸,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8、本公司所属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岳阳南岭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双牌分公司完成了所属子(分)公司物业分离移交。华湘物业作为物业分离移交接收方,承接了公司部分子(分)公司生活区以外的生产区、办公区 以及部分配套公共区域物业管理工作。双方相距近,信息传递快捷,出现问题可以及时解决处理。其服务价格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9.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为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民用爆破器材全国集中采购平台,拥有广泛的客户需求。本公司为全国民爆行业民爆器材产品品种最齐全的企业之一,所生产的民爆器材产品能满足其经营的需求。双方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能够实现互利共羸。同时,为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战略布局,防范管控风险,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完成了中铁民爆股权战略退出,退出股权后公司将继续维持与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正常的业务合作,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本公司与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卓特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县红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岳阳县红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新天地供应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湖南兵器建华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湖南兵器长城机械有限公司、湖南洪源远大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华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中铁民爆物资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在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对本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有限。本次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也未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优势和产业链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业务的协同发展。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在交易价格等方面与往年相比未出现重大变化或偏差。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同类型业务总额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2、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基于关联方合作基础及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是主营业务协同发展的需要。关联方与公司经过多年战略合作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稳定为公司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和配套服务,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依托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和产业链优势,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交易对方均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存在履约能力风险。交易双方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孟建新先生、郑立民先生、张勤先生和邹七平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人气榜
跟牛人买牛股 入群讨论
今日热度
问股榜
立即问股
今日诊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5-09 里得电科 001235 --
  • 05-09 阳光乳业 001318 --
  • 05-06 中科江南 301153 --
  • 05-05 大禹生物 871970 10
  • 04-28 江苏华辰 603097 8.53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