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541版)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2-14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8.46万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4,935.80万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8,189.01万元。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第九章第一百六十五条“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26,913,1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1,614,786.12元(含税),不转增资本公积金,不送红股。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审议利润分配事项均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意见,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2-13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预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资产计价及减值准备提取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按照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信用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1年度各类应收款项、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及预计金额,2021年度拟计提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503.01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按照账龄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五、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预计1,503.01万元,预计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503.01万元。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依据充分、合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七、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八、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监事会对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2-16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为避免同业竞争,经2013年3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业公司”)、成都峨眉山饭店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峨眉山风景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风景国旅”)与集团公司子公司峨眉山途乐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眉山旅行社”)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按照证监会规范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2019年3月22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续签了为期3年的委托经营合同。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董事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王东、陈德全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
1、住所:峨眉山市黄湾乡报国村五组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峨眉山市黄湾乡报国村五组
4、法定代表人:童建明
5、注册资本:6,3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817090236721
7、主营业务:汽车客运
8、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9、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38,232.24万元;净资产17,334.4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1,147.16万元;净利润-3,244.26万元。
10、关联关系:同一集团控制
11、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二)关联方名称:成都峨眉山饭店
1、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0号
2、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成都
4、法定代表人:童建明
5、注册资本:285万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20218969XD
7、经营范围:兼营、销售:日用百货、五金家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钢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旅店、茶座、理发店、美容店;中餐类制售、饮品店(含凉菜、冷热饮品制售,不含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现榨饮料);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
8、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9、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277.27万元;净资产2068.5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98.08万元;净利润-453.25万元。
10、关联关系:同一集团控制
11、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关联方名称:峨眉山途乐旅行社有限公司
1、住所:峨眉山市黄湾乡报国村三组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峨眉山市黄湾乡报国村三组
4、法定代表人:童建明
5、注册资本:3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81MA62817M05
7、经营范围:旅行社服务;工艺美术品销售;汽车出租
8、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9、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1.61万元;净资产21.6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96万元;净利润-3.55万元。
10、关联关系:同一集团控制
11、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旅业公司签订的《饭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将标的饭店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派出管理人员,在委托期内全面负责标的饭店的经营管理。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同意每年应向乙方支付委托经营费用人民币20万元。若标的饭店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的年度税后净利润达到600万元以上,乙方可收取600万元以上部分的20%作为经营效益费用。委托经营管理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年底结清。委托经营管理期限满后,视具体情况,可由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期限签订补充协议或由乙方购买甲方标的饭店资产。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与保证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可依本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向违约方主张包括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方式的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本合同,补充合同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公司与成都峨眉山饭店签订的《饭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将标的饭店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派出管理人员,在委托期内全面负责标的饭店的经营管理。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同意每年应向乙方支付委托经营费用人民币20万元。若标的饭店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的年度税后净利润达到200万元以上,甲方可收取200万元以上部分的20%作为经营效益费用。委托经营管理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年底结清。委托经营管理期限满后,视具体情况,可由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期限签订补充协议或由乙方购买甲方标的饭店资产。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与保证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可依本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向违约方主张包括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方式的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本合同,补充合同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3、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风景国旅与峨眉山旅行社签订的《旅行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同意将其自身的旅行社业务委托于乙方经营,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由乙方派出人员,在委托期内全面负责旅行社的经营管理。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同意每年向乙方支付委托经营费用人民币5万元。若委托旅行社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的年度税后净利润达到10万元以上,乙方可收取10万元以上部分的20%的经营效益费用。委托经营管理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年底结清。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与保证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可依本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向违约方主张包括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方式的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善意履行并相互积极配合,以保证顺利达到本合同之目的。若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均可提起诉讼。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的依据及公允性
双方互相提供的综合服务的质量符合市场公认标准,不低于提供服务方对类似第三方提供相似服务的质量。
双方向对方收取的服务费按照国家价格、市场价格决定,如果没有市场价格,双方按照公允、互利的原则协商确定提供相应服务的费用。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收购上述关联方的饭店、旅行社的条件不成熟,采取委托经营的方式,以解决现实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与旅业公司、成都峨眉山饭店签订上述《饭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峨眉山旅行社签订《旅行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关联交易,是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因2022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尚未结算,如发生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数据。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风景国旅与关联企业旅业公司、成都峨眉山饭店、峨眉山旅行社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能有效避免公司与关联企业的同业竞争,同时也利用公司在旅游行业的影响力和管理经验,提升被委托企业的经济效益。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与关联方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规范化运营,避免同业竞争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饭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峨眉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峨眉山温泉饭店;
5.饭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成都峨眉山饭店;
6.旅行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峨眉山途乐旅行社。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2-17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赵明先生、孙东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明先生、孙东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
赵明先生、孙东平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赵明先生、孙东平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赵明先生、孙东平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增补钟朝宏先生、毛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钟朝宏先生、毛杰先生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公告日,钟朝宏先生、毛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2.毛杰先生简历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钟朝宏先生简历
钟朝宏,男,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现就职于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为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
1988.09一1992.06,四川农业大学经济管理系,本科;
1992.08一1995.02,乐山皮革公司工作;
1995.03一1998.07,乐山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担任教师,1998.12,评讲师职称;
1998.09一2001.06,四川大学会计系,硕士研究生;
2001.07一2005.07,乐山师范学院旅游与经济管理系,担任教师,自2002.10起任系副主任(2004年,该系更名为旅游学院,改任副院长),2002.12,破格晋升副教授职称;
2005.09一2008.06,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2005.09一2008.07,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锦城学院任教;
2008.09月一至今,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任教,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以教授MBA《会计学》为主。
2021年1月一至今,任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
该同志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多年的会计学相关理论教学工作经验,具备较为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先后参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两项,公开发表论文40篇,其中发表于权威刊物《会计研究》1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复印1篇,发表于CSSCI刊物12篇。2006年8月,《国外环境管理会计发展综述》一文荣获四川省会计学会第十二次优秀成果一等奖。累计参编、翻译教材、专著5本,2014年出版专著《财报这么有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朝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钟朝宏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
毛杰先生简历
毛杰,男,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四川高贸律师事务所主任,四级律师。
1987年7月至1989年9月,在成都煤炭管理干部学院任教(其间1987年9月至1988年7月参加省政府支教讲师团在雅安地区芦山县芦山中学支教);
1989年9月一1993年5月,在乐山市委讲师团工作;
1993年5月一1994年4月,在乐山市经济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1994年4月一2001年4月,在乐山市英特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2001年至今,在四川高贸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和事务所主任。
2007年一2013年兼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6年至今,兼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毛杰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乐山地区多家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2006年至今三次被聘为乐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10年度,被评为全市优秀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毛杰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2-22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年度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2年度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负责公司2022年度相关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情况。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贺军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87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许志扬先生,199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9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佳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收费4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与2021年度费用相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会对续聘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对信永中和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由信永中和承担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信永中和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已通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具备执业许可,与公司保持独立性,其为本公司服务的审计团队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切合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对拟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同意。信永中和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和募集资金鉴证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2-15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人发生出售、购买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2年发生关联交易4,880.00万元。2021年度累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2,121.21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基于上述原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年初的预计值,依据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提请对超额部分进行确认。
(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峨眉山管委会”)
关联关系:根据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变动的提示公告》(2018-18)、《关于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2018-29)、《关于控股股东更名、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2021-35),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峨眉山管委会变更为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峨眉山管委会变更实际控制人后的12个月内与公司仍存在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陈林强
开办资金:58,393万元
住所:峨眉山市名山西路46号
业务范围:峨眉山管委会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内的文物保护、管理、修缮、抢救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为乐山市政府派出机构,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2、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乐山市国资委”)
关联关系:乐山市国资委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法定代表人:李建明
住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
业务范围: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职责。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为乐山市政府工作部门,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乐旅集团”)
关联关系:峨乐旅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
住所: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胜利街道宝马北街59号
经营范围: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经营;旅游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客运索道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园艺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97,322.56万元,净资产3,916.87万元,营业收入245.84万元,净利润-5,784.85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4、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峨乐旅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注册资本:6,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童建明
住所:峨眉山市黄湾乡报国村五组
主要经营范围:旅游服务、车站服务、住宿、餐饮、客车出租、汽车客运、汽车维修、汽车配件等。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38,232.24万元;净资产17,334.41万元;营业收入21,147.16万元;净利润-3,244.26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5、成都峨眉山饭店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峨乐旅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注册资本:285万元
法定代表人:童建明
住所: 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0号
经营范围为:兼营、销售:日用百货、五金家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钢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旅店、茶座、理发店、美容店;中餐类制售、饮品店(含凉菜、冷热饮品制售,不含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现榨饮料);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277.27万元;净资产-2,068.59万元;营业收入698.08万元;净利润-453.25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6、峨眉山印象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公司对外参股企业)。由本公司和四川七维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8.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2.59%,四川七维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34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7.4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法定代表人:佘勇
住所:峨眉山市绥山镇名山西路4号
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品牌顾问咨询;会议会展服务;机械维修、电子产品销。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358.28万元;净资产2,234.93万元;营业收入840.19万元;净利润 -296.16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7、峨眉山万年实业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峨乐旅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
住所:峨眉山市绥山镇名山路东段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旅游项目和农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安装;旅游景区开发、管理;建筑材料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4,824.77万元;净资产 9,696.30万元;营业收入1,417.19万元;净利润:-70.31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8、峨眉山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旅投集团”)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王东先生同时担任峨旅投集团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
住所: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宝马北街59号
主要经营范围:住宿、餐饮服务;索道客运、汽车客运;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植物盆景、文化及日用品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建筑装饰设计及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仓储(不含危险品)、物业服务;销售食品、百货、日用杂货、五金产品、家用电器、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票务服务;旅游、农业投资;旅游景点开发和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管道和设备安装;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旅游景区管理;艺术表演服务;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旅行社及相关服务等。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54,790.32万元;净资产137,966.5万元;营业收入94.34万元;净利润-15,442.29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9、四川川投峨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对外参股企业。其中公司持有10%股份,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72.5%股份,四川川投大健康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5%股份,乐山犍为世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5%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为公司关联方。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杜勤
住所:犍为县芭沟镇中段2号
主要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和管理;旅游索道运营,旅游客运服务,蒸汽小火车旅游服务,公路旅客运输服务,室外游泳池服务,水上娱乐、游船服务,文艺表演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洗浴、美容、理发服务,会展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养老护理服务,体育赛事组织、营地建设服务,户外拓展训练服务;小火车旅客、货物运输;培育林木种子、种苗;种植、销售:中药材、农副产品购销;养殖及购销水产品、畜禽;生产、销售:饮用水、茶、茶制品及其他食品;房地产开发;建筑装修装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租赁。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5,792.38万元;净资产8,487.78万元;营业收入1,534.25万元;净利润-2,748.94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其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1、服务项目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价格;有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国家指导价格;
2、服务项目无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格的,执行市场价格;
3、服务项目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协商定价;
4、提供服务方向接受服务方收取之服务费用,在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提供服务方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收取之服务费用。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依据交易双方业务发展情况,平等协商。交易价格完全根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并以货币方式结算,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及关联方的资源配置和使用,有效提高了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效率,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能够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http://n.sinaimg.cn/finance/cece9e13/20200514/343233024.png)
![](http://n.sinaimg.cn/finance/2021/tgzbpc/images/code_hot01.png)
![](http://n.sinaimg.cn/finance/2021/tgzbpc/images/code_tg.png)
![](http://n.sinaimg.cn/finance/2021/tgzbpc/images/pic_05.png)
![](http://n.sinaimg.cn/finance/2021/tgzbpc/images/code_hot02.png)
![](http://n.sinaimg.cn/finance/2021/tgzbpc/images/code_tg.png)
![](http://n.sinaimg.cn/finance/2021/tgzbpc/images/pic_05.png)
![](http://n.sinaimg.cn/finance/2021/tgzbpc/images/pic_05.png)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http://n.sinaimg.cn/finance/72219a70/20180103/_thumb_23666.png)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