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2年04月28日 07:39 证券时报

  (上接B563版)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本公司与其进行交易行为,不存在坏账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1、替代发电

  为积极落实国家和安徽省“节能减排”政策,持续贯彻以节能调度和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并依据安徽省经信委《关于开展节能调度实施替代发电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安徽省电力公司《安徽电网开展节能调度实施替代发电工作实施细则》。2022年,公司将在电网安全校核通过的前提下,按照效益最大化原则,安排3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向60万千瓦及以上等级发电机组、高能耗向低能耗转移部分电量计划,实施发电权交易。预计2022年,公司上述关联方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机组发电量转移替代。

  2022年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一是按月或按季商谈固定代发价格并定期结算;二是作为委托替代方,代发价格不高于被替代机组单位变动成本;作为受托替代方,代发价格不低于替代机组单位变动成本。

  2、电力设备检修服务

  公司关联方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电力设备检修服务。2022年,公司子公司电力设备检修服务主要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检修的内容与价格。

  3、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合同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测量和确认,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计算出设备技术改造后的节能效益,在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甲乙双方分享节能效益。分享期结束,节能服务公司将技改设备无偿转让给发电企业一方。由于该业务实质上是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发电企业当期按照租赁准则确认资产价值。

  4、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主要有保洁、保安、辅助工服务等,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物业服务项目主要主要通过招投标及商务谈判方式确定服务价格。

  5、会议及餐饮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的会务、商贸、团膳等业务,主要通过招投标、商务洽谈等不同方式确定内容与价格,综合服务、性价比均更优于市场内其他服务单位。

  6、提供资金

  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资金利息率水平总体原则为: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

  7、财务公司提供贷款以及在财务公司存款的交易

  为了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以解决部分资金缺口。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息率水平总体原则为: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公司及子公司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利息率水平总体原则为:利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8、电力直接交易

  为积极落实国家和安徽省电力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依据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和安徽省能源局修订印发的《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华东监能市场〔2022〕9号)、《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能源电力〔2021〕62号)、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印发的《2022年安徽省电力双边直接交易实施细则》《2022年安徽省电力集中交易实施细则》等,为提高公司在电力直接交易市场上的竞争力,在最新的交易规则下按照效益最大化原则,安排省售电公司及其子公司、淮北能售与相关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预计2022年,省售电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相关发电企业均可能发生电力直接交易。

  2022年电力直接交易定价原则:一是按照安徽省最新电力直接交易规则及市场行情,确保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平均电价在全省电力市场平均水平附近;二是作为售电企业,其向发电企业购电平均价格一般不高于向用户售电平均价格;三是根据安徽电力交易规则,发电企业之间开展合同转让价格与原合同保持一致。

  9、碳资产交易

  因公司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所产生的碳资产交易,涉及向关联方购买或出售碳配额、CCER等碳资产。

  定价原则:将根据全国碳市场相关政策法规及交易规则,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公平磋商,采取挂牌协议交易、大宗协议交易、单向竞价等不同方式进行交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向关联方出售的碳资产价格不低于同期市场均价,向关联方购买的碳资产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均价。

  10、煤炭交易

  因公司使用煤炭所产生的煤炭交易,涉及向关联方出售煤炭。

  定价原则:将根据煤炭市场相关政策法规及交易规则,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公平磋商,采取市场价格,以煤炭购销协议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替代发电

  因替代发电不影响发电权交易双方实际上网电价结算水平,实施替代发电不仅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也有利于降低发电机组煤耗水平和平均发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电力设备检修服务

  运检公司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公司发电设备的安全性及稳定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节能服务公司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公司发电设备的安全性及稳定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物业服务

  金鼎物业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的厂区物业服务,可形成规模效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厂区物业服务质量,降低成本,避免发生劳动风险和安全隐患。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 会议及餐饮服务

  皖能大厦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的会议及餐饮服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会务的服务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菜肴品质、更好的保障食品卫生安全。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6、提供资金

  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是为推进项目建设、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作出的,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内容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项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解决控股子公司融资问题,降低财务费用,未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7、财务公司提供贷款以及在财务公司存款的交易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是为推进项目建设、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作出的,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内容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项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解决控股子公司融资问题,降低财务费用,未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8、电力直接交易

  与电力直接交易相关的关联交易可以提高公司在电力市场的竞争力,有利于发电企业争取到更多发电量,提高发电效益和环境效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9、碳资产交易

  碳资产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和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必然结果。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10、煤炭交易

  煤炭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业务,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预先对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在董事会上表决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十届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23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十届十三次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末资产减值测试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末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基本情况

  经过资产减值测试,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82,375.76元、资产减值损失91,934,924.80元。具体明细如下:

  ■

  二、计提情况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82,375.76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360,403.62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178,027.86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对存货全面清查,将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4,564,560.30元,对已领用存货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28,034.18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53,871,752.36元。

  3、商誉减值测试

  本报告期末,公司聘请了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下简称“中铭国际公司”)对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中铭国际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出具中铭评报字[2022]第9001号商誉减值估值测试报告,依据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结论,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商誉减值8,563,724.70元;聘请了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公司”)对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国融兴华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出具国融兴华评报(新)字[2022]第002号商誉减值估值测试报告,依据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结论,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商誉未减值。

  4、固定资产减值

  公司年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了清查、盘点,2021年末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对待报废资产计提减值13,611,014.62元。

  5、持有待售资产减值损失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对持有待售的4号机组账面价值高于处置价款部分计提资产减值25,323,659.36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 2021 年度合并利润总额90,752,549.04元,已在财务报表中反映。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末资产减值测试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 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1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七、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1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24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及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报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具有相关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职国际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考虑到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担任公司(含子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商定2022年度审计报酬。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文冬梅,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汪神龙,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斐,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82.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5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0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31.00万元,原因系本期合并范围新纳入四家子公司、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审计主体及审计工作量增加。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天职国际在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完成了审计工作。为更好地服务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升级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为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及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及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25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签金融服务

  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资金成本费用,公司自2012年起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存款、贷款、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鉴于原《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双方经友好协商,拟继续开展金融业务并重签《金融服务协议》。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与皖能集团财务公司重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明、施大福、刘亚成、廖雪松、罗太忠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物资有限公司对相关议案需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7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胜利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054468522J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仅限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货币市场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能源集团公司持有51%的股份,本公司持有49%的股份。

  财务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能源集团财务公司总资产585578.91万元,存放同业款项103977.94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6042.03万元,吸收存款461685.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149.72 万元, 利润总额8517.69万元,净利润6403.16万元。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

  (二)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利率。

  2、结算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乙方免费为甲方及甲方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信贷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甲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 LPR);除符合前述条件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乙方提供给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以最低者为准。

  乙方提供给甲方除上述贷款以外的其他融资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等)的利率(费用)不高于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时收取的水平,同时不高于向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收取的最低水平。

  乙方应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甲方提供信贷,且不需甲方提供任何资产担保。

  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以及乙方就同类业务向除甲方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服务所收取的平均费用水平。

  (三)交易限额

  1、存款服务:甲方及其控股的子公司存放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0亿元。

  2、信贷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票据业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五)协议的期限、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须甲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三年。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如对本协议无异议,自动延期三年,可多次延期。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存款、贷款、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五、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结论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6]第8号)规定经营,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中不存在重大缺陷。

  六、风险防范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资金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制定了《公司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保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截至目前,公司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10861.94万元,贷款余额197274.37万元,2022年1-3 月利息收入为293.96万元,利息支出1752.2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相关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处置预案能有效规避风险。上述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重签金融服务协议,可以充分发挥公司的资金规模优势,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公司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26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做好资金管理工作,保证到期债务顺利兑付,扩大融资渠道,有效控制资金成本,持续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直接融资工作,启动2023-2025年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50亿元中期票据。

  一、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2)发行期限: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不超过5年(含),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实际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来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存量债务、项目建设和并购、权益类投资等符合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5)决议有效期:授权事项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上述中期票据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三、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本次注册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是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以及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情况。据此,同意《关于注册发行2023-2025年中期票据的议案》。

  五、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18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下午在能源大厦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施大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7亿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5.29亿元。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六)“利润分配的条件”规定:

  1、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实施现金分红。

  2、实施股票股利分红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按照公司章程,由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转型发展的投资需求和资产负债率上升等情况,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发生委托替代发电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将不超过10亿元;预计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电力设备检修服务金额累计不超过1亿元;预计安徽皖能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节能技术改造服务的设备入账价值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预计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金额累计不超过2500万元;预计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会议及餐饮服务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预计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日均余额最高不超过40亿元,且在本金额范围内循环使用;预计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日均余额最高不超过100亿元,且在本金额范围内循环使用;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存放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最高余额不超过100亿元;预计2022年公司发生电力直接交易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75亿元;预计2022年公司发生碳资产交易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4亿元;预计2022年公司发生煤炭交易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4.4亿元。(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2))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明、罗太忠、施大福、刘亚成、廖雪松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方世清、独立董事张云燕、谢敬东、姚王信同意该项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末资产减值测试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2021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82,375.76元、资产减值损失91,934,924.80元。(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总结及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报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商定2022年度审计报酬。(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4))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皖能集团财务公司重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明、罗太忠、施大福、刘亚成、廖雪松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方世清、独立董事张云燕、谢敬东、姚王信同意该项议案。(具体事项详见《关于重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25))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存款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风险评估报告。(具体事项详见《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风险评估报告,该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是安全的。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明、罗太忠、施大福、刘亚成、廖雪松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方世清、独立董事张云燕、谢敬东、姚王信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2023-2025年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拟启动2023-2025年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50亿元中期票据。(具体事项详见《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6))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上述中期票据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2年5月26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28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能电力”)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经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6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上述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上述第6、8项关联交易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涉及的关联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物资公司需回避表决。

  对上述所有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出席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5月25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1009室,邮政编码230011,信函请注明“202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25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1009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天圣

  联系电话:0551-62225811

  联系传真:0551-62225800

  联系邮箱:wn000543@wenergy.com.cn

  联系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1009。

  邮政编码:23001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543”,投票简称为“皖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19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下午在能源大厦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邵德慧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7亿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5.29亿元。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六)“利润分配的条件”规定:

  1、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实施现金分红。

  2、实施股票股利分红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按照公司章程,由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转型发展的投资需求和资产负债率上升等情况,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发生委托替代发电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将不超过10亿元;预计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电力设备检修服务金额累计不超过1亿元;预计安徽皖能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节能技术改造服务的设备入账价值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预计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金额累计不超过2500万元;预计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会议及餐饮服务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预计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日均余额最高不超过40亿元,且在本金额范围内循环使用;预计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日均余额最高不超过100亿元,且在本金额范围内循环使用;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存放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最高余额不超过100亿元;预计2022年公司发生电力直接交易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75亿元;预计2022年公司发生碳资产交易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4亿元;预计2022年公司发生煤炭交易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4.4亿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末资产减值测试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2021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82,375.76元、资产减值损失91,934,924.80元。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皖能集团财务公司重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存款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2023-2025年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拟启动2023-2025年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50亿元中期票据。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重大投资、重大风险控制等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内部控制的相关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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