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85版)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参见本章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表述。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投机和外汇套利等高风险外汇交易。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额度折合美元不超过3亿美元(含本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开展业务。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以境外销售收入为主,外汇结算占比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将会造成一定的汇兑损益。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稳定经营业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投机和外汇套利等高风险外汇交易。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主要业务结算货币美元、欧元。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额度折合美元不超过3亿美元(含本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在上述年度资金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履行日常审批程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交易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分析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控制。
2、规范内部操作:财务部充分尽调提交方案,报董事长批准后开展或中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每月定期汇报盈亏情况;审计部每季度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严控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亏损或者潜亏金额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以上,或亏损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财务部应立即向董事长报告,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公司董事长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做出决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产品仅涉及低风险外汇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外汇销售收入高有必要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稳定境外收益的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符合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是出于公司境外销售和外汇结算比例高,为了降低外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稳定境外收益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会议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境外销售和外汇结算比例高的实际情况,可以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且公司仅涉及低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高风险的外汇交易品种,风险相对可控;同时,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的2022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3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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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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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5: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出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登记;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出席: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等;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以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凯君
电话:0572-5300267
传真:0572-5300267
邮箱:zqb@orientgene.com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一号楼二楼证券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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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0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度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为本次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同时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款、贴现、国际贸易融资、承兑、信用证、保函、承诺等各类银行信用业务(具体业务种类以实际签订的信用业务合同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批准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风险性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
2、公司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遵循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进行。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财务部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99号文同意,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生物”)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1.25元,募集资金总额637,500,000.00元,扣除承销商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60,601,640.38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26,080,459.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0,817,900.26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520,817,900.26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018号验资报告。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550,817,900.26元,本年度募投项目投入额216,023,044.58元,累计已投入396,558,111.52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54,259,788.74元。下表为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和结余情况表: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于2020年1月22日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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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1000233780775)于2020年10月26日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6,023,044.5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00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报告期,公司累计存入定期存款5,0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61,2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15,000.00万元,其中定期存款3,000.00万元已到期,上年期末结构性存款14,400.00万元、本年购买的结构性存款58,200.00万元已到期,理财产品4,200.00万元已赎回,共产生收益391.51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入定期存款2,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000.00万元,理财产品余额为10,8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五)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4,000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公开法拍竞购土地、厂房”,实施地点由“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变更为“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医药产业园”。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除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变更外,项目投资主体不变,项目总投资额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东方生物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东方生物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东方生物在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实质性内容修改,具体以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为准。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5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9日(星期一)下午 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7日(星期三)至05月0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orientgen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09日下午 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9日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方剑秋先生
董事、总经理:方效良先生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章叶平女士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俞锦洪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09日(星期一)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7日(星期三)至05月0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orientgen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2-5300267
邮箱:zqb@orientge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3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出席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方剑秋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8、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下转B48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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