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2年04月28日 07:31 证券时报

  (上接B807版)

  2、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该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与公司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委托理财投资收益和风险防控的情况。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22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并申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其信用在有关业务项下对债权人(贷款银行)所负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及/或以自有土地、房产、子公司股权在有关业务项下对债权人(贷款银行)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债权人(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等。在授信额度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23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预计202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即本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不超过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 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2022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2亿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价之链跨境电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85755887

  2、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 454.2928万元人民币

  4、住 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4栋2207-2209

  5、法定代表人:张健群

  6、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及人才中介服务);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

  7、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41亿元,净资产为2.21亿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为5.49亿元,净利润为-982.37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8、与公司关系: 公司直接持股65%的控股子公司。

  9、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深圳价之链跨境电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11534757C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35800.00万人民币

  4、住所:晋江市深沪乌漏沟东工业区

  5、法定代表人:张国根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7.76亿元,净资产为6.79亿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2.70亿元,净利润为8,993.65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8、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主体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占公司(合并报表)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7,000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01%。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对外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度与公司关联方晋江市思博箱包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博箱包”)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向关联人出租房屋等。2021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131.77万元, 预计2022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8.10万元至528.10万元。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鹏程先生、施雄猛先生回避表决,7位非关联董事均投了同意票。

  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晋江市思博箱包配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738015540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 所:晋江市深沪镇浔兴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施风玲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各种箱包配件、水瓶、水袋、模具、户外用品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1,307.4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47.52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874.7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2.41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思博箱包系公司董事施雄猛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出资并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王鹏程先生为其第三大股东新旺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股东,并且担任思博箱包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思博箱包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思博箱包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经查询核实,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对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思博箱包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思博箱包之间的关联交易,已签订相应的框架性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甲醛二次料销售业务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采用市场定价方式,即按照公司批次聚甲醛进价的45%确定具体交易价格。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历年的经营情况,预计2022年度聚甲醛二次料交易总额在50-250万元之间。

  (3)结算方式:双方按月对账,对账后按月付款。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22年1月6日-2022年12月31日。

  (二)采购拉片、线轴业务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依据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同时参考不同产品的成本和毛利率作为定价依据。

  (2)交易金额:公司历年的经营情况,预计2022年度线轴采购总额总额在5-10万元之间;预计2022年度拉片采购总额在5-200万元之间。

  (3)结算方式:双方按月对账,对账后按月付款。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 2022年1月6日-2022年12月31日。

  (三)房屋租赁业务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原则和依据:按照同类房产出租市价作为定价。

  交易金额:厂房租金每年55.30万元;宿舍租金每年12.80万元

  结算方式: 租金按季收取,在每季度的终了日必须准时交纳当季度分摊租金。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协议有效期: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厂房租赁)

  2019年9月1日-2024年9月1日(宿舍租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公司司本着提高材料利用效率、降低成本,就近互利原则,经过性价比分析,从思博箱包采购公司不能制造的扣具、拉片、线轴,销售生产中产生的聚甲醛二次料,有助于公司及时采购到所需的配件、包装物,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思博箱包之间的采购、销售是业务拓展正常所需,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提升市场竞争力。

  2、公司本着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的原则,将闲置厂房、宿舍出租给思博箱包使用,属于对公司有益的市场行为,有利于增加公司收入,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特别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并遵循了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经营成果和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王鹏程先生、施雄猛先生应予以回避。

  2、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很小,且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关联交易价格在市场合理价格区间,定价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与关联方签订的2022年关联交易协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25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加强公司风险管控,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主体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确定)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由于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监事对本次购买责任险事项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境外业务等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过程中外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在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远期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 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回款预测的不准确可能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上述制度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办理等均做了完善的规定,对金融衍生品规范投资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合规性审计。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在开展境外业务等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过程中外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累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主营拉链及其配件的生产、销售,铜、锌合金、PTA等为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受宏观经济和大宗商品价格的影响, 公司原材料价格存在较大波动。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潜在风险,公司拟开展铜、锌合金、PTA等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为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公司利用商品期货市场的特征和规则,通过铜、锌合金、PTA期货和现货市场对冲的方式,提前锁定主要原材料的相对有利价格,合理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铜、锌合金、PTA等期货品种。

  三、期货套期保值的额度及期间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工作小组按照《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套期保值的额度实行保证金总额控制。公司期货工作小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原材料采购计划,秉承谨慎原则,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12个月内用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开展上述套期保值业务。

  四、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涨价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实际经营过程中,受供求关系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在期货市场按照与现货品种相同、月份相近、方向相反、数量相当的原则进行套期保值,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总体来看,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从事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 主要是用来回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以下主要风险:

  1、 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 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 流动性风险:部分期货品种成交不活跃,可能因为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 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 完善造成的风险。

  5、 操作风险:由于错误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6、 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七、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并对保证金的投入执行严格资金划转签批流程,确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投入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获批额度。

  3、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商品期货品种,以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为主,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八、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生产原材料铜、锌合金、PTA等,主要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不进行投机性的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九、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相关的内控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28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4号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日前发生的业务,也应根据该解释进行追溯调整。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 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第15号文“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拟对执行的会计政策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解释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4 号的相关规定, 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起执行解释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解释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29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 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拥有合伙人 59名、注册会计师 304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5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1,455.9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593.37 万元。2021 年度为 7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8,495.43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林希敏,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金牌厨柜、浔兴股份、海源复材汤臣倍健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喻玉霜,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七匹狼、浔兴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安记食品中闽能源福建水泥、七匹狼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林希敏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喻玉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及签字项目合伙人林希敏、签字注册会计师喻玉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30万元(含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30万元(含税) , 系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进一步授权的经营管理层具体处理 2022年度审计机构续聘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华兴所洽谈确定服务费、服务范围等合作条件及聘用协议条款、签署聘用协议等。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查阅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等,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基本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同时,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及联系人信息。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15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手机短信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腾讯会议)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更加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2021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共核销坏账合计人民币 5,627,967.7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8、会议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截至2021年期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效益,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短期投资回报,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其信用在有关业务项下对债权人(贷款银行)所负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及/或以自有土地、房产、子公司股权在有关业务项下对债权人(贷款银行)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债权人(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函、保理等金融产品。在授信额度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通过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深圳价之链跨境电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上海浔兴拉链制造有限公司、东莞市浔兴拉链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浔兴拉链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浔兴拉链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公司提供担保合计115,0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 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 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鹏程先生、施雄猛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晋江市思博箱包配件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8.10万元至528.1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特别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施雄猛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在公司、公司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日常具体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的原则,根据公司2022年的实际经营情况最终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张国根先生、施雄猛先生、王鹏程先生、白卫国先生、胡立列先生、张精彩女生回避表决。

  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日常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的薪酬将按照“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的原则,根据公司2022年的实际经营情况最终确定;其他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张忠先生、林俊国先生、林琳女士回避表决。

  参照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董事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每人80,000元/年(税前)调整至100,000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本次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 2022 年 7月 1 日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由于该事项与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境外业务等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过程中外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同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累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基本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进一步授权的经营管理层具体处理 2022年度审计机构续聘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洽谈确定服务费、服务范围等合作条件及聘用协议条款、签署聘用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全文于2022年4月2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1)登载于2022年4月28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30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确保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公司鼓励和倡 导股东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需现场参会,请提前关注相关 防疫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等 相关防疫工作。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晋江市深沪镇乌漏沟东工业区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除审议上述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5月24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24日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晋江市深沪镇乌漏沟东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证券公司提供的证明账户基本信息的类似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或证券公司提供的证明账户基本信息的类似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或证券公司提供的证明账户基本信息的类似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加盖公章)或证券公司提供的证明账户基本信息的类似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谢静波、林奕腾

  联系电话:0595一88290153、88298019

  传真:0595-88282502

  邮编:362246

  电子邮箱:stock @sbszipper.com

  6、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98”,投票简称为“浔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4、若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手机短信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林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截至2021年期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效益,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短期投资回报,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事宜。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的问题和事项,总体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对不相容职务未适当分离的一般缺陷,公司须及时整改,保证形成有效地相互制约工作机制。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计划中所述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11、《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日常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的薪酬将按照“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的原则,根据公司2022年的实际经营情况最终确定;监事职务报酬;其他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全体监事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全体监事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意见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地审核。

  公司监事会对华兴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认同,该审计报告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同时,监事会也同意公司董事会所做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1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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