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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 “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1年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021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解释第14号及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主要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 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等。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本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22-019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苏煜灿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秘开展日常公司规范治理、信息披露、投资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苏煜灿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日,苏煜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苏煜灿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4-82516061
传真号码:0754-82526662
电子邮箱:suyc@stjinfa.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邮政编号:515041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个人简历
苏煜灿先生:
男,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2016年-2018年任职于潮宏基集团旗下梵迪珠宝有限公司财务部;2018年入职本公司,任证券投资专员。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22-010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日通过电话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浩亮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2号)请详见公司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蔡飙先生、姚明安先生、纪传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32万元,利润总额801万元,净利润1,382万元,分别比2020年度下降4.41%、78.02%和57.36%。资产负债率8.08%,流动比率4.7倍 ,应收账款周转率16.26次 ,存货周转率0.90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2%,每股收益0.04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结果,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2,859,055.35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285,905.54元后累计可分配利润为467,224,145.68元。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董事会研究提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公司总股本35,40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共17,701,250.00元。
2、本年度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由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度利润分配等相关事宜。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等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公司对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编制和发布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在制度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内控缺陷。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 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14号)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尽职、能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经董事会研究,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15号)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预计2022年度,公司将继续租赁实际控制人(林浩亮、林若文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女儿林燕菁女士名下的汕头君悦华庭房产,用作经营直营店铺,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女儿林燕菁女士发生交易额不超过人民币1,062,000元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林浩亮、林若文、林国栋回避表决。
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16号)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17号)。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18号)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2-019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22-018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因近期国内疫情反复,为响应、落实国家疫情防控部门的有关号召和防疫措施,建议广大投资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尽可能选择线上参会、线上投票的方式,如需线下参会,请留意并严格遵守广东汕头当地的防疫措施。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3日在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交所交易系统:2022年5月13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2022年5月13日 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星期一)
7、参加会议人员:
(1)出席人员:截至2022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9:00-17:00;
3、登记地点: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投资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薛平安、苏煜灿
(2)电 话:0754-82516061
(3)传 真:0754-82526662
(4)邮箱:xuepa@stjinfa.com、suyc@stjinfa.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62,投票简称为“拉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拉比”)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发拉比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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