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下午15:0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2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副董事长丁青海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8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45,039,8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4391%。
①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669,855,1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7253%;
②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7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5,184,6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137%。
③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75,184,6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137%。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3)见证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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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2、《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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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3、《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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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5、《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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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雨涵、刘丽勤
3、结论性意见: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通知公告的时间、方式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通知公告》中所公告的时间、地点、内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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