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2-20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2-20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2年04月16日 02:15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1年年审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反馈因本次年报问询函工作量较大,无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时间内提供本次年报问询回复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将在获取专项核查意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控赛格”)于2022年4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35号),要求公司就年报审查过程中关注到的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你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段所涉事项为你公司与同方投资有限公司理财协议纠纷一案,涉及金额5.84亿元,目前此案仍在审理过程中,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截至2021年末,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3亿元,未对该项案件计提预计负债。请你公司结合案件仲裁事项进展,详细说明公司在报告期末未对该项仲裁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华控赛格于2022年4月9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委”)作出的《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2)京仲裁字第1302号]。关于仲裁案件重要时间流程节点如下:

  ■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的规定,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截至2021年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仲裁案仍处于审理过程中且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无法判断公司是否须承担现时义务。同时,从年报报出前仲裁案进展情况看,公司无法合理预计仲裁损失,即与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因此,不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

  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在2021年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后,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一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不会影响以前年度已披露数据,也不影响2021年年度报告数据。

  考虑到涉案股份相关权益如何分配未在本案中裁决,需由华控赛格和同方投资有限公司另行协商或另案解决,最终损益与涉案股份相关权益分配及股权价值相关,影响金额尚不能确定。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后续采取的相关措施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2、自2021年6月起,你公司开始承接间接控股股东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集中采购业务,该类贸易业务通过建立各类物资的合格供应商库,形成了以钢材为主,装饰材料、水泥、电线电缆及辅材等物资为辅的供应体系。2021年度,该类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11亿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65.26%,毛利率为2.84%。

  (1)请你公司结合该业务的开展模式、合同条款、公司在交易过程中的角色和责任等,详细说明该类贸易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回复:

  公司该类贸易属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建投”)集中采购管控下的市场化采供业务。该业务主要是通过山西建投自主研发的集中采购信息化平台,由山西建投下属单位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实际,将其采购需求在该平台上发布信息,以实现交易标准化、流程化、透明化、市场化,从而达到提高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公司作为山西建投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该类贸易业务。

  公司该类贸易具备商业实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原因是:

  1)从业务模式看

  ①采购环节:主要材料(钢材),由公司与战略合作方签订框架协议;其他材料(型材、水泥等)的采购,由公司通过信息化平台以招投标方式选择供应商。

  ②销售环节:公司通过信息化平台寻找客户,业务人员在平台上寻找潜在客户,即通过客户发布的招标信息,寻求市场机会,与其他供应商一起参与竞标。由客户根据竞标结果确定供应商。公司通过客户的采购确认函,明确采购型号、数量及单价,并将货物发往客户要求的地点。

  综上,公司的采购和销售均遵循独立交易原则,是市场行为,具备商业实质。

  2)从合同条款看

  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a采购内容,约定具体的采购明细,明确采购数量;

  b采购价格,约定暂估价,随行就市;

  c付款条件,一般先付款后发货,按批次结算,按100%支付。

  d违约条款,按行业惯例约定。

  ②销售合同主要条款

  a销售内容,一般根据中标通知书确定;

  b销售价格,一般按照中标价格并约定随行就市;

  c收款条件,一般为验收合格后根据客户情况给予一定的账期;

  d违约条款,按行业惯例约定。

  根据上述条款,公司的采购和销售按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核心条款,明确约定交易双方的履约义务,具备商业实质。

  3)从交易过程中的角色和责任看

  公司的采购活动和销售活动相互独立,对客户和供应商履行不同的合同义务。

  如果货物未满足客户要求,而供应商按合同履约,公司只能自行处理货物并承担此风险。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公司有义务按合同条款履约,履约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风险,均由公司承担。如不能按合同履约,则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为主要责任人。

  4)从综合情况看

  公司在贸易业务中,能够主导采购商品的使用,即享有随时提货并要求供应商按照其指令在任何时点,送到任何地点和任何客户的权利。同时,公司能够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即供应商履约后,所有的相关利益由公司享有且公司可以自行处置,公司享有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因此,公司通过履行合同将改变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贸易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且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2)请详细说明你公司采用“全额法”确定该类贸易业务营业收入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认为该类贸易业务收入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条件,理由是:

  1)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销售时,客户全程与公司沟通,公司须承担保质保量供货的责任,如货物出现问题,公司须承担退换货责任或相应违约责任。这一责任不因在采购合同中有类似约定而减轻。

  2)公司承担了商品的存货风险

  在公司供应商履约后,公司享有商品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所有的相关利益由公司享有且公司可以自行处置。如供应商按采购合同约定完成了供货而不满足客户需求,在多数情况下,根据合同条款,公司也无权退货。因此,公司承担了转让商品的存货风险。

  3)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①公司有权自主决定采购价格。

  采购钢材时,公司和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后,以交易时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一般是市场价格略微下浮。采购其他材料时,公司通过信息平台招投标选择供应商。上述两种情况与供应商之间的交易价格确定,都是由公司和供应商独立完成,客户不参与。

  ②公司有权自主决定销售价格

  公司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经内部测算,确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并根据此价格寻找并选择合适的客户进行报价。

  因此,公司有关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4)公司承担了采购和销售业务的信用风险

  部分钢材交易是现款现货,公司验收货物后,需向供应商全额支付货款,部分供应商会给公司一定账期。公司向客户收款,一般都会给客户1-3个月的账期,向供应商付款与向客户收款完全独立,公司承担了交易的信用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承担了与商品转让相关的主要风险,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而非代理人,相关业务收入按总额法确认,更符合业务实质。

  3、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0.98亿元,净利润连续两年为负,扣非后净利润连续四年为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报告期末,你公司负债合计33.70亿元,同比增长14.79%,其中,流动负债合计15.28亿元,同比增长86.92%,资产负债率83.66%,同比上升4.62个百分点。

  (1)根据年报主营业务概述,你公司海绵城市PPP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请你公司结合海绵城市PPP项目建设、其他业务开展、资金周转等情况,详细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上升的原因。

  回复:

  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上升的原因主要是

  1)业务开展需要。2021年以来,公司承接山西建投集采业务。此业务资金需求量大,公司因此新增对外融资1.78亿元。

  2)资金周转需要。2021年因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本息和流动资金周转,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华控赛格自大股东华融泰处借款2.65亿元,其中:2亿元用于归还晋建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本金,剩余部分用于公司的资金周转。

  3)公司亏损也是导致资产负债率上涨的原因。另外,海绵城市建设不是资产负债率上升的原因。华控赛格三个海绵城市PPP项目,因建设需要继续增加带息负债,但同时也按合同约定归还银行借款,总体带息负债规模下降,由年初的13.06亿元,降至年末的12.36亿元。

  (2)报告期末,你公司流动资产合计12.92亿元,金额低于流动负债。请你公司结合货币资金、经营现金流、债务到期日等情况,详细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若存在,请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

  回复:

  公司总体债务风险可控,存在较低的偿债风险,原因是: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9,515万元,其中:可用货币资金余额28,451万元。2021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038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尽管存在一定缺口,但预计2022年,随集采业务的进一步开展和项目公司收到政府付费,公司资金状况将有所改善。

  2)截至2021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债务金额合计66,330万元,其中:银行借款及利息金额为11,792万元,关联方借款及利息金额为54,538万元。关联方借款及利息中,大股东借款及利息金额35,382万元,晋建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17,813万元。

  ①银行借款主要系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公司建设所用资金。该部分带息负债通过2022年收到的政府付费予以清偿。

  ②关联方到期债务中,大股东为支持公司发展,同意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到位前,暂不收取到期的本息;晋建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借款系为开展集采业务新增,该业务主要资产为速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且主要客户为关联方,因此偿债风险低。

  3)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将加速推进;同时,随着仲裁案件裁决,公司被冻结资产将解封,公司融资能力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3)请你公司结合经营情况、负债情况,详细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经过审慎评估,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的优势

  中央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 公司处环保行业,属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行业。宏观层面,环保行业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受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2021年4月27日印发《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5号),新一轮海绵城市有关业务即将开展。微观层面,可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政策。现公司运维的海绵城市PPP项目,享受“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2)公司核心竞争力优势

  公司是从事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专业服务企业,在人才和技术、品牌和经验、资质和声誉等方面均拥有领先优势, 公司多年丰富的业务实践造就了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使得公司具备较强的综合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公司股东资源优势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间接股东为山西建投,均为特大型国有企业。公司作为山西国资体系内为数不多的上市公司,享有较多的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

  山西建投也将依托公司的上市平台,发挥自身的资源和规模优势,推动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也将合理有效地利用国有控股股东的优势,优化现有的业务、创新业务合作模式、积极拓展融资渠道,扩大公司营收规模,增加公司盈利能力。

  4)公司团队稳定优势

  公司各业务领域的中坚技术力量由博士、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注册人员、国际认证专家等构成,且公司核心经营团队和研发团队主要人员未见大幅度变更,为公司业务开展和持续发挥技术创新优势奠定基础。

  5)公司业务开展向好

  海绵城市PPP项目将陆续收到政府付费,资金压力缓解;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自2021年正式达产以来,盈利状况逐步好转;集团集采业务有关工作,也有条不紊地推进;传统的设计咨询业务,发挥品牌和团队优势,在部分省市已取得一定数量的订单。

  6)债务风险可控

  如“3、(2)”所述,尽管带息负债金额较高,但总体债务风险可控,资金总体安全。

  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坚持以环保业务和基础设施作为发展方向和着力点,以环境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和施工及水环境综合治理解决方案为核心,推进环保技术开发,保持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在推进产品创新和市场扩张等内生式增长的同时,适时辅以投资并购等外延式发展的多元化战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主要举措包括:

  1)实施扩张战略,提高市场地位。环境业务要抓住机遇,实施积极的快速扩张战略,高起点、大规模地参与竞争抢占市场,全方位、立体化地进行业务布局。逐步建立以下业务板块,形成以海绵城市建设业务为龙头、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为主体、技术咨询规划服务业务为核心、水固气环境处理为基础的业务板块发展格局。

  2)创新技术战略,引领业务发展。坚持依托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与建筑学院多学科融合优势,以智慧环境技术开发为中心,强化在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水环境、环境修复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全面提升公司技术能力,引领公司业务的发展。

  3)强化资本战略,增强资本实力。实施产融结合双轮驱动,加快推进控股股东定向增发,补充运营资金,改善资本结构;加强银企关系,打通债务融资渠道,增强表外融资能力;强化投融资能力,全面保障业务扩张资本需求。

  4)推进改革战略,创新管理机制。根据新一轮国企改革精神,发挥现有资源优势,借鉴同行业国企上市公司成功实践,建立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机制,建立绩效考核与超额业绩奖励机制,探讨推进管理层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和约束机制改革。

  5)坚持协同战略,扩大合纵连横。坚持与各股东方的战略协同,实施产业投资联动拓展市场、产融互动促进发展的战略,通过“大协同”整合资源、拓展市场、创新商业模式,推动各公司产业之间在战略、业务、资源、文化、信息等五大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协同合作,促进各产业发展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成长,建立公司“多元产业立体协同作战”的发展模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4、2021年末,你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关联方借款合计余额22.04亿元,同比增长6.63%,其中关联方借款5.32亿元,同比增长564.96%。货币资金余额2.95亿元,同比下降38.60%。2021年度,你公司利息支出1.23亿元,同比增长48.10%,利息收入0.49亿元,同比增长1,164.83%。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利息支出大幅增长的原因,结合关联方借款利率与非关联方借款利率是否存在差异说明关联方借款利率是否公允。

  回复:

  1)利息支出大幅增长的原因

  利息支出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因会计政策变更,对迁安海绵城市PPP项目和玉溪海绵城市PPP项目改用金融资产模式核算所致。

  财政部2021年1月2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解释”),2021年8月10日发布了3种模式下PPP会计处理应用案例,其中对于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给出了更详细的解释以及说明。

  14号解释发布前,公司对迁安海绵城市PPP项目和玉溪海绵城市PPP项目在建设期内的利息支出全部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按照14号解释的说明,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应当按照金融资产模式处理,借款费用均应费用化,应当按执行14号解释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扣除上述事项影响后,公司2021年利息支出金额为8,43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7%,在同口径对比情况下,利息支出金额较为稳定。

  2)关联方利率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借款及利率情况如下:

  ■

  对比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

  ■

  由于公司非关联方借款均为银行借款,且主要为海绵城市PPP项目公司借款,属于国家支持行业,利率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公司关联方借款主要是大股东借款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大股东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利率均按其取得资金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

  基于上述情况,关联方借款利率与非关联方借款利率尽管存在差异,公司认为关联方借款行为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具有商业实质,收取的利息费用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因此关联方借款利率是公允的。

  (2)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利息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并说明在利息收入较高的情况下公司维持高额借款的合理性。

  回复:

  1)利息收入较高的原因

  按照14号解释以及2021年8月10日发布的《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应用案例一一金融资产模式》,按金融资产模式处理的PPP项目合同,在建设期内,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再根据投资金额确认融资成分的利息收入。2021年度,公司确认的PPP项目融资成分利息收入金额4,610万元 ,剔除该事项的影响以及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82万元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金额为141万元,处于正常水平。

  2)公司高额借款的合理性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借款主要集中在母公司、深圳市华控凯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三家 PPP 项目公司。

  母公司借款用于归还金融机构借款,保持流动性和集团内部资金调剂而备有的资金。

  深圳市华控凯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开展集采业务需要,举债经营符合商业惯例。

  三家 PPP 项目公司存量货币资金主要是未使用完毕的银行借款和与银行贷款配比的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系通过 PPP 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取得,专门用于 PPP 项目建设。PPP 项目公司资金受政府股东和银行双重监管,专款专用。

  综上所述,公司借款符合生产经营实际。

  5、2021年,你公司专业技术及运营服务实现营业收入1.30亿元,同比下降26.38%,毛利率22.17%,同比下降5.95个百分点,该业务毛利率已连续两年下降。请你公司说明专业技术及运营服务毛利率持续下降的原因。

  回复:

  专业技术及运营服务可以细分为技术咨询规划服务和海绵城市可用性服务费两类。海绵城市可用性服务费,即按金融资产模式处理的海绵城市项目公司融资成分的利息收入。

  如“4、(1)”所述,2021年度,公司按照14号解释将该部分金额调整至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列示,同时,不调整2020年度的可比报表,导致2021年整体毛利率下降。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020年技术咨询规划服务毛利率偏低,主要是受到2020年疫情的影响,毛利率相对较高的为国企、政府提供的相关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服务业务大幅缩减,毛利率较低的建筑设计业务收入占比增加,导致2020年度技术咨询规划服务毛利率同比下降。

  6、你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海绵城市PPP项目会计处理进行调整,将海绵城市PPP项目相关资产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和在建工程,调整至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1)请你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规定,补充披露海绵城市PPP项目合同的相关信息。

  回复:

  1)迁安海绵城市PPP项目合同

  ①概括性介绍

  迁安海绵城市PPP项目合同由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安华控”)与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6年7月签署,合同约定由迁安华控负责建设3个经营子项目和6个非经营子项目,服务期(含建设期)分别为25年和17年。9个项目总投为11.2元,目前1个经营子项目已由政府回收,剩余8个项目总投资为10.29亿元。

  ②PPP 项目合同中可能影响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和风险的相关重要条款

  迁安华控收取款项分为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费,可用性服务费根据各子项目的经审计后的投资额按合同中约定的计算公式计算得出。最终实际建设子项目数量及建设内容可根据适用法律、迁安市相关规划以及PPP合同中的规定进行调整,因子项目数量、规模、标准、选址等四方面,经政府方同意,该等变更增减的费用经审计后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列入总投资额也可另行解决。

  ③社会资本方对 PPP 项目资产享有的相关权利

  迁安华控在每一个子项目所对应的服务期内享有独家权利,依据合同及相关《服务合同》的条款和条件获得特许经营权。对每一个子项目所享有的特许经营权在该子项目的服务期内始终保持有效。

  迁安华控有权利依照PPP合同及《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服务费。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协调迁安市财政局将本项目的服务费纳入跨年度的财政预算,在中长期财政规划中予以统筹考虑,并通过人大决议。

  如果出现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严重违约事件,迁安华控有权终止受影响子项目的《服务合同》;如果该等违约影响PPP合同,则迁安华控有权终止合同。如迁安华控严重违约,则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终止合同。

  运营期结束后,迁安华控应向有关子项目政府方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无偿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益。合同中未约定相关续约条款。

  ④承担的相关义务

  迁安华控负责项目设施的立项、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负责筹措项目工程建设投资资金,按工程进度计划投资建设,并确保投入资金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要。

  迁安海绵城市项目工程的建设采用施工总承包的形式进行。迁安华控应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在整个运营期内,迁安华控应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使项目设施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在各子项目移交日,迁安华控应完好无偿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益,包括:使用项目设施所占有土地的权利;迁安华控对项目设施的所有权益;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所必需的技术文件和技术诀窍,以及所有的运营维护手册、运营记录、移交记录、设计图纸、工程档案、投融资资料、设备、资产清册、质量保修书等有关资料,以使其能够直接或经由其指定机构继续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为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益所需的文件。

  ⑤本期PPP项目合同的变更情况

  本期暂无合同变更情况。

  ⑥PPP 项目合同的分类方式

  迁安海绵城市PPP项目采用的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

  2)玉溪海绵城市PPP项目合同

  ①概括性介绍

  2017年4月,玉溪市华控环境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华控”)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签订《玉溪市海绵城市试点区玉溪大河以北片区海绵工程项目PPP合作合同》,合同约定计划总投资14.10亿元(包括土地征拆费用),项目合作期限为17年,包括建设期2年和运营维护期15年。该PPP项目计划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与小区海绵化改造,城市公园海绵化改造,道路海绵化改造,管网、水系改造等共计79个子项。

  ②PPP 项目合同中可能影响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和风险的相关重要条款

  玉溪华控收取款项分为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绩效服务费,可用性服务费根据项目经审计后的投资额按5.95%的收益率计算得出;项目维护管理费待项目完工后进入维护管理期,政府按照800万元/年标准支付维护管理费。

  因政府方同意的工程变更导致子项目建设延迟的,建设期相应顺延,但运营期保持不变;如建设期提前,则服务期限保持不变。

  ③社会资本方对 PPP 项目资产享有的相关权利

  除依据适用法律或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玉溪华控对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在其PPP合作期内始终有效,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性和独占性,PPP合作期内不以任何方式将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终止特许经营权,或者以任何方式减少特许经营权的内容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行使玉溪华控的特许经营权在整个PPP合作期内始终保持有效。

  玉溪华控自满足条件后,有权每年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取相应的服务费,逾期未收到的,按违约利率收取违约金。

  如果出现了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严重违约事件,玉溪华控有权终止PPP合同;反之亦然。运营期结束后,玉溪华控应向政府方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无偿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益,合同中未约定相关续约条款。

  ④承担的相关义务

  玉溪华控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工作,玉溪华控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年度考核结果获得相应的政府付费,玉溪华控应负责筹措项目工程建设投资资金,按工程进度计划投资建设,并确保投入资金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要。

  项目工程的建设应采用施工总承包的形式进行。玉溪华控应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在整个运营期内,玉溪华控应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使项目设施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在移交日,玉溪华控应向政府方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完好无偿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益,包括使用项目设施所占有土地的权利,对项目设施的所有权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等。

  ⑤本期PPP项目合同的变更情况

  本期暂无合同变更情况。

  ⑥PPP 项目合同的分类方式

  玉溪海绵城市PPP项目采用的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

  3)遂宁海绵城市PPP项目合同

  ①概括性介绍

  2017年10月,遂宁市华控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遂宁华控”)与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局正式签订《遂宁市河东新区海绵城市建设一期改造及联盟河水系治理PPP项目合同》,合同约定计划总投资10.01亿元,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包括建设期(含设计期)和维护期。其中:海绵一期改造子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维护期9年;其他4个子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8年。遂宁华控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维护管理,并于运营维护期满后将该项目移交给政府。

  ②PPP 项目合同中可能影响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和风险的相关重要条款

  遂宁华控收取款项包括社会资本的资本金投资收益、融资还本付息费用、融资资金利息及年维护管理费,资本金投资收益根据公司投入资本金额及投资回报率9.96%计算得出;融资还本付息费用依据各子项目的债务资金金额和实际融资利率基于合同约定的公式计算得出;年维护管理费根据合同约定的维护费单价和维护管理的数量和面积计算确定,每两年按合同约定的公式调整一次。

  对非遂宁华控原因造成项目建设进度延误的,建设期和维护期可以相应顺延。

  ③社会资本方对 PPP 项目资产享有的相关权利

  遂宁华控在合作期限内享有对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改造修复和维护管理的权利,并根据合同约定收取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局拨付的资金。

  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政府应当开始按年支付费用,如子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则待审计完成后再调整支付金额。

  如果出现归责于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局的事由,遂宁华控有权终止PPP合同;如出现可归责于遂宁华控的事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局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PPP合同。基于双方协商一致、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其他事件,双方可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运营期结束后,遂宁华控应向政府方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无偿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益,合同中未约定相关续约条款。

  ④承担的相关义务

  遂宁华控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设计、投融资、建设、改造修复及维护管理本项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维护期内,遂宁华控应根据适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维护管理PPP项目所涉及项目设施。

  在移交日,遂宁华控应完好无偿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益,包括全部工程及附属设施以及与相关的竣工验收报告、批准文件等。

  ⑤本期PPP项目合同的变更情况

  本期暂无合同变更情况。

  ⑥PPP 项目合同的分类方式

  遂宁海绵城市PPP项目采用的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

  4)收入、资产等确认和计量方法

  公司下属三家PPP项目公司均按金融资产模式核算,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根据能否在一年内变现分别在“合同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建造期间按照建造合同进度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同时根据已投资金额及内含报酬率计算融资成分利息收入。

  (2)请你公司分项目分别列示各海绵城市PPP项目的预算数、期初已投入金额、本期投入金额、期末已投入金额、工程进度和对应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

  回复:

  海绵城市项目相关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

  说明1:已投入金额为不含税金额,预算金额为含税金额;

  说明2:已投入金额未扣除已经收回的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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