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年04月16日 02:15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2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因新冠疫情防控原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现场及视频参会的形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沈依伊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0,082,2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652%。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9,809,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14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3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共3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宋凌杰、黄小明、傅才、宋令波、黄伟、周亚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宋凌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046,84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6.6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4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2.3004%。

  1.02选举黄小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028,391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6.63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0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5.5241%。

  1.03选举傅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028,379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6.63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0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5196%。

  1.04选举宋令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033,37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6.635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2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7.3555%。

  1.05选举黄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9,458,65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6.24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0.3907%。

  1.06选举周亚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9,428,76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6.227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5,63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413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吕海洲、刘岳辉、蔡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吕海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049,564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6.646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2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3.2997%。

  2.02选举刘岳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028,87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6.63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5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7000%。

  2.03选举蔡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9,438,64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6.234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5,51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3.043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徐达、周华英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徐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93,387,459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28.85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32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3.3408%。

  3.02选举周华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287,271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70.8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6.801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856,8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498%;反对22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501%;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6,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7.2236%;反对22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2.7396%;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36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徐峰律师和杨北杨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4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10日以直接送达、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4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毅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蔡毅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简历

  蔡毅峰先生:男,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宁波东方线材制品总厂生产科副科长,宁波亨润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宁波亨润塑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亨润聚合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宁波康骏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蔡毅峰先生现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东宁波康骏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蔡毅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3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吕海洲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凌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宋凌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均为三年,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3人):

  召集人:刘岳辉先生(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刘岳辉先生(独立董事)、蔡敏女士(独立董事)、傅才先生(董事)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召集人:吕海洲先生(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 吕海洲先生(独立董事)、蔡敏女士(独立董事)、黄小明先生(董事)

  3、战略决策委员会(5人):

  召集人:宋凌杰先生(董事)

  组成人员:宋凌杰先生(董事)、黄小明先生(董事)、周亚健先生(董事)、刘岳辉先生(独立董事)、吕海洲先生(独立董事)

  4、审计委员会(3人):

  召集人:吕海洲先生(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 吕海洲先生(独立董事)、蔡敏女士(独立董事)、宋令波先生(董事)

  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小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胡宝坤先生、谭钦水先生、岑建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景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炜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5-84810101

  传 真:0575-84810101

  电子邮箱:ytdsh@ytyaoye.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

  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陶丽琴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6日

  简 历

  宋凌杰先生:男,198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鼎晖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宁波富邦男子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富邦大地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慧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芯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联合冶金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监事。

  宋凌杰先生与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宋汉平为父子关系,现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凌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小明先生:男,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宁波市劳动教养管理所第四大队副大队长,宁波裕江塑胶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裕江特种胶带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裕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宁波亨润聚合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宁波裕江特种胶带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黄小明先生持有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67%股权,是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小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傅才先生:男,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宁波轻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体改处副处长,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总经理,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沈阳富邦一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新疆富邦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宁波银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沈阳银盛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空调器有限公司董事,宁波裕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黑龙江富邦龙兴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富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宁波银盛房产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中科开迪软件有限公司董事,宁波中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行董事、总经理,富邦翰文(辽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海曙中基企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傅才先生持有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73%股权,是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傅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令波先生:男,198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会计师。历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公司金融部客户经理,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审计部副总经理。现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资产资金管理部总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环益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富邦大地资源循环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富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沈阳富邦一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西藏潮庭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宁波饭店有限公司董事,宁波经济开发区亚光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富邦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富邦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宁波裕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欣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富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宋令波先生现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控股子公司宁波富董事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令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亚健先生:男,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物研究所分析主管、质量控制部副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药物研究所副所长。现任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物研究所所长。

  周亚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吕海洲先生:男,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山东海事局科员,激动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代金报社编委、财务总监,欧琳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优玖(苏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凌越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副总裁,宁波欧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海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岳辉先生:男,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国致公党党员,浙大宁波校友会理事。历任宁波第三制药厂技术员,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室专员,飞利浦中国总部(上海)高级经理,现任浙江新晶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宁海县三山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刘岳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敏女士:女,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执业律师。历任大型上市城商行(全资子公司)、上市农商行项目评审会委员、法律合规经理,曾长期从事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法律合规、资产保全工作,现为多家大型商业银行法律顾问。现任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证券事务部副主任。

  蔡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宝坤先生: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本公司质检科科长、质量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胡宝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胡宝坤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时,于2021年4月受到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的处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4 号),于2021年11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鉴于其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聘任胡宝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会造成影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谭钦水先生:男,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执业药师、工程师。曾任本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生产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谭钦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谭钦水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时,于2021年4月受到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的处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4号),于2021年11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鉴于其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聘任谭钦水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会造成影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岑建维先生: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历任宁波瑞达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宁波亨润聚合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岑建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景阳先生:男,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徐景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炜先生:男,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银亿集团证券部经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

  徐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丽琴女士:女,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 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部会计。

  陶丽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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