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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上海欧冶采购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欧冶采购”)
注册资本:8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23幢4051-47室;法定代表人:田国兵;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8日;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通信科技、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及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等。
欧冶采购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0、北京宝钢北方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宝钢”)
注册资本:3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丙12号楼宝钢大厦16层;法定代表人:曲红涛;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9日;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矿产品、五金交电;汽车租赁;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仓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货运代理;委托加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北京宝钢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1、成都宝钢西部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成都宝钢”)
注册资本:37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13栋1单元11楼1号;法定代表人:徐雅琦;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5日;经营范围:销售钢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成都宝钢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2、上海欧冶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欧冶材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666号-8;法定代表人:陈杰;成立日期:2015年2月11日;经营范围:从事电子商务;冶金材料及制品的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销售;钢材加工、销售与零件加工;机械设备装备的设计、开发、维护及工程咨询;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系统开发与集成、技术咨询与维护;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除专控)、焦炭、煤炭经营等。
欧冶材料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3、上海钢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钢铁”)
注册资本:26,,26.2162万元;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03弄9号楼3001室;法定代表人:潘智军;成立日期:2012年9月25日;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商务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等。
上海钢铁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4、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宝信软件”)
注册资本:152,0501232万元;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515号;法定代表人:夏雪松;成立日期:1994年8月15日;经营范围:计算机、自动化、网络通讯系统及软硬件产品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集成等。
宝信软件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5、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欧冶云商股份”)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600弄1号5层A501-A507室;法定代表人:赵昌旭;成立日期:2015年2月4日;经营范围:电子商务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冶金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专项审批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欧冶云商股份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6、宝新恒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宝新恒源金属制品”)
注册资本:8000万元整;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1567号1号楼;法定代表人:艾红兵;成立日期:2013年2月19日;经营范围:汽车配件、农机配件、机械没备、钢材、建材、金属制品、金属容器、供暖设备、隔离栅、,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钢材的加工;非标钢结构的制造安装、销售;房屋租赁、仓储服务、国内劳务派遣;销售:铁精粉,焦炭,煤炭,焦粉球团,铁矿粉,矿产品:有色金属,电力设施及设备,农产品,畜产品,工艺品,标准件,塑料制品,农副农资产品,装潢材料,包装材料,日用百货,汽车,消防器材,五金交电,PVC,生铁,皮棉、棉短绒、棉籽、棉副产品,不孕籽棉;橡胶制品,建筑材料,卫生洁具,服装鞋帽,计算机及耗材,让算机软硬件,通讯器材,皮革制品,文化办公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产品,电线电缆,消防设备,机电产品,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日用香料产品的研发与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宝新恒源金属制品系八钢公司之联营企业。
27、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400000万人民币;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1269号216幢1150室;法定代表人:王静;成立日期:2020年9月29日;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品销售(除专项规定),机电设备、冶金专用设备、炉窑设备、冶金辅料、耐材辅料、通信设备、电子设备、智能设备、特种设备、信息化系统软硬件及配件、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及制品、劳防用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贸易,从事信息系统、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翻译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28、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为260000万人民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1号楼9楼;法定代表人:陈海涛;成立日期:1992年10月6日;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关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具体政策及依据如下:
(一)国家有统一价格标准的,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价格标准的,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有收费标准的,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的标准;
(二)没有上述两项价格或标准的,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执行;
(三)没有上述三项价格或标准的,服务项目根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率,确定收费标准,产品、商品价格参照不超过行业平均完全成本价格加5%以内的利润确定;
(四)关联交易双方提供的产品、服务等,其价格应根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的确定,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优势资源、巩固和开拓市场空间、增强公司持续运营能力,具有积极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
(一)购买原辅材料、备品备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向关联方采购日常所需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及钢铁制品,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业务往来,可以使公司和各关联方之间实现资源的充分共享和互补。
(二)销售商品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钢材产品,一方面可以有效利用关联方成熟的销售渠道,拓宽公司产品市场的占领空间,另一方面从优化资源配置角度出发,将公司产品提供给相关关联方,以满足其进一步深加工所需,有利于加快产品延伸开发速度,并能有效地巩固现有的销售市场。
(三)接受劳务
关联方充分利用其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统,长期以来为公司提供环境治理、治安保卫、货物运输、加工劳务、代理服务等综合性服务,给予公司人力、技术等多方面支持,便于公司集中精力经营管理,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增加事项定价公平、公正、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经监事签字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2-016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固定资产重点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富氢碳循环高炉三期工程加热项目;150t产线新增1#RH精炼炉工程项目;轧钢厂加热炉智慧制造、稳定达标排放环保改造项目。
● 投资项目总额:项目投资总额合计为6.02亿元。
一、项目概述
(一)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固定资产重点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富氢碳循环高炉三期工程加热项目总投资额35,772.8万元,计划2022年完成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喷吹焦炉煤气(富氢冶炼)、顶煤气自循环与喷吹(脱碳+加热)、配套公辅系统升级。富氢碳循环高炉三期工程加热项目预计2022年7月完工。
150t产线新增1#RH精炼炉工程项目总投资额11,418.09万元,2022年投资计划额9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1#RH工艺配套设备、 1#RH公辅系统、 1#RH电器自动化系统、1#RH建筑结构、1#RH配套消防、安全系统,对原有设备、环保、工艺、运输线路等进行配套改造。150t产线新增1#RH精炼炉工程项目预计2022年12月完工。
轧钢厂加热炉智慧制造、稳定达标排放环保改造项目总投资额12999.4万元,2022年投资计划额10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烧嘴改型更换、自动化控制硬件改造、自动化控制软件升级、中厚板分厂热处理炉改造、棒线分厂小型加热炉改造、烟囱上监测取样口合规性改造、供配电。轧钢厂加热炉智慧制造、稳定达标排放环保改造项目预计2023年2月完工。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富氢碳循环高炉三期工程加热项目实施的必要性:近几年内每年中国工业能源消耗总量约为20亿t标准煤,其中钢铁工业消耗高于3亿t标准煤(含矿山、铁合金、焦化、耐材等),占中国工业能源总消耗量的15%以上,是能耗最高的行业。钢铁冶金是基于碳的高温冶金过程,每年产生大量的温室气体CO2以及多种大气污染物,如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各种烟尘和粉尘等,温室气体排放占全国工业总排放量的10.5%,因此钢铁工业的节能减排意义重大。钢铁冶炼是基于碳冶金的工业流程,大幅度提升碳在冶炼过程中的利用效率,能够从源头减少钢铁冶炼过程中煤炭的消耗。通过对高炉副产煤气的分离提质和循环利用,推广到全行业,吨铁煤炭消耗预计可减少30%,结合CO2资源化利用,吨钢碳减排可达到50%以上,国家整体获得7%左右减排空间,直接支撑低碳、绿色发展的整体战略目标。随着第一、二阶段富氢碳循环高炉喷吹还原煤气的试验完成,已实现高炉富氧率达到50%,还原煤气喷吹量达到250Nm3/t,降低燃料比78kg/t,实现减碳10%以上的目标。进一步研究开发富氢高炉循环喷吹高温脱碳煤气技术,是最核心的技术环节,打通技术壁垒,通过工业实证,将成为未来高炉碳减排的重要技术路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150t产线新增1#RH精炼炉工程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根据公司“板、型、优”战略布局规划,150t产线定位为优钢生产基地。现国内优特钢方坯生产线90%以上均配备了真空精炼设备以保证产品质量,而公司150t产线精炼设备仅拥有LF精炼炉1套,无法满足公司的产品战略规划。优质品种钢包括:弹簧钢、合金钢、优质碳素钢、硬线钢、低碳低硅扁钢、焊丝钢等。以上钢种除低碳低硅扁钢外,按照宝钢内控标准,均需满足 N:50-100ppm,O:10-50ppm,H:〈2ppm 的品质要求。需经RH脱气处理,才能满足此要求。Q195低碳低硅阴极扁钢、焊丝钢:要求C:0.06-0.12%,同样,须经RH真空吹氧深脱碳处理,达到低碳成分要求。2016年颁布的《弹簧钢》(GB/1222-2016)标准中要求弹簧钢钢材(或坯)钢中氧含量不大于25ppm。而目前150t产线弹簧钢中氧含量达到国标的比例仅为20%,已不能满足弹簧钢的质量要求。新建RH真空精炼炉后,为今后150t产线生产[O]<30ppm、[N]<50ppm的钢种,以及超低碳钢种的开发提供有利的条件,为公司的产品多元化和市场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综上,新建1#RH真空精炼炉是必要的。
轧钢厂加热炉智慧制造、稳定达标排放环保改造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要在2023年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并且,中厚板三座、棒线分厂五座、热轧分厂加热炉废气排放口未规范化整治、不便于检测采样,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
四、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富氢碳循环高炉三期工程加热项目探索风口喷吹高温脱碳煤气技术应用于实际生产实践中的效果及评价,为今后传统高炉实现顶煤气循环与综合利用的工艺技术路线、生产操作技术及低碳减排技术提供示范效应,为打通富氢还原低碳冶金的全流程工艺技术奠定基础。本项目将富氢炉顶煤气脱碳后的还原煤气或焦炉煤气经加热输送至氧气高炉,对高炉全氧冶炼、高温煤气风口喷吹、高温煤气炉身喷吹等的技术的研究,探索完整的高炉低碳炼铁新技术,达到在现有基础上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5%以上的目标。本项目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氧气高炉炼铁技术,建立并打造风口喷吹高温脱碳煤气、富氢冶炼等功能的全氧低碳炼铁试验示范项目。通过富氢还原低碳冶金技术研究,拓展节能减排新途径,在技术层面探索实现超低排放的解决方案。
150t产线新增1#RH精炼炉工程项目能使150t产线在冬季期间进一步提升品种钢质量,拓展品种钢的种类,增加品种钢产能,给下道工序(轧钢工序和金属制品)提供更加优质钢坯,使其有更大空间开发品种规格,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及支撑产品战略布局。工程建设完成后,经RH真空精炼处理的优质钢种,钢坯可达65万t/a。
轧钢厂加热炉智慧制造、稳定达标排放环保改造项目实施能使烟气排放达到超低排放A级企业标准(NOx<200mg/m3, O2含量8%);实现模型加热控制,减少加热不均、脱碳、过烧的加 热缺陷,降低性能不合格的频次;降低燃耗,热轧分厂1号炉由1.4GJ/t降至1.25GJ/t; 中厚板分厂1号、2号、3号炉由1.5GJ/t降至1.41GJ;棒线分厂由 1.2GJ/t降至1.13GJ;氧化烧损平均降低0.1%。此外,通过对加热炉燃烧控制系统、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 系统升级改造,实现“智能烧钢”和“一线一室”集中远程控制。
五、项目的风险与采取的措施
实行目标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大体如下:
(1)富氢碳循环高炉三期工程加热项目作为世界冶金领域的前沿技术,在按照现有高炉炼铁安全风险辨识及防控的基础上,在新工艺应用于实践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无可借鉴经验的新的、潜在的安全风险辨识因素。措施:建立完善和可控的安全风险评价体系,在风险评估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开展和实施生产试验工作。
(2)项目的完成需要进行大量的工业化生产实验研究,可能会接触到CO和N2等有毒气体,存在中毒、爆炸等风险。措施:应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来实施。
(3)现场生产试验以及取样等过程存在高温液体等易造成着火、烫伤等安全风险;在设备检修等过程中存在机械伤害等的风险。措施:要严格执行现场的专项技术方案和安全规范。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2-020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1日 10 点30 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1日
至2022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2年3月12日及4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律师:李大明、常娜娜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10:00-17:00。
(二)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三)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樊国康、刘江华
(三)电话:0991-3890166
(四)传真:0991-3890266
(五)邮编:830022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2-017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收购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持有的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属制品”)、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100%股权。2021年12月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事项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需要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追述调整的原因
2021 年11 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收购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17,907.55万元收购八钢公司持有焦煤集团、金属制品 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12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信息详见公司“临2021-039”公告);截至 2021 年12 月 23 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成为持有焦煤集团、金属制品100%股权的控股股东(详见公司“临2021-045”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一企业 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按照上述规定,公司拟对 2020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追溯调整
1、对2020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数追溯调整如下:
■
2、对 2020年合并利润表期末数追溯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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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 2020年合并现金流量表期末数追溯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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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行的程序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因同一控制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反映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2022 年 4月 8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因同一控制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追溯调整涉及决策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2022年4月 8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同一控制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反映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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