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西水 编号:临 2022-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初稿出具的初步意见,公司预计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很大可能将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预计将于2022年4月30日对外披露,公司股票自年报披露之日起开始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分别于2022 年 1 月 25 日、2022 年 2 月22日和 2022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现将该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初稿中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继续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其理由和依据为:“由于以下事项对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的可比性存在影响,我们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我们对西水股份前重要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2020年1-6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执行了询问、访谈、函证及检查等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天安财险投资其他金融产品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关联方识别、认定相关的内部控制未得到有效执行,导致天安财险投资其他金融产品出现巨额减值,且未能获得该巨额减值其他金融产品的底层资产相关材料,亦未能获得足够证据证明所获取的关联方清单是否完整。因此,我们无法确定天安财险该类信托产品发生减值的具体期间、不同期间的变现价值及计提减值准备金额是否准确;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是否完整、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形。”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11 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审计意见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 2022年4月30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规定,若公司出现第 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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