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2022年04月09日 02:38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2021年年度营业收入为1,375,446,232.93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1,374,617,712.24元,占营业收入99.94%;其他业务收入为828,520.69元,占营业收入0.06%。

  一、营业收入分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营业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家

  五、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4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日常经营业务相关,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加盟店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等。因关联交易而产生的营业收入,对本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会平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陈昌琴女士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陈昌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会平的哥哥刘会发的配偶,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条规定的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2、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截至目前执行情况良好。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陈昌琴女士控制的门店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其销售价格及收费标准参照公司统一的加盟政策,与其他加盟门店无重大差异,价格公允。相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加盟店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等;因关联交易而产生的营业收入,对本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6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3、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4、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5、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投资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26,167.7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8,518.60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包含的理财产品金额为0.00万元。公司本次申请委托理财额度为15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中包含的理财产品金额三项合计的111.3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3、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及其公允价值变动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产生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列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投资收益”列示,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最高不超过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在本次授权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我们一致同意使用部分暂时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且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乾元-惠众(日申周赎)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的理财投入金额,其中100万元本金于2022年2月9日赎回,取得实际收益0.62万元。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7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8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茸江路785号行政楼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标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限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14日下午16: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付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茸江路785号4楼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爽

  联系电话:021-57797068

  联系邮箱:jituanban@zy1111.com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5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在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褚诗炜,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安证券(600909)、巴比食品(605338)、日久光电(003015)、润和软件(30033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剑,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凯文德信(002659)、巴比食品(605338)、威博液压(871245)、晶赛科技(871981)、斯尔克(834217)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贾安龙,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新疆火炬(股票代码:603080)1家上市公司和新力新材(股票代码:836231)、瑞虹股份(股票代码:833356)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褚诗炜、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贾安龙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2万元(含税),其他鉴证服务费用15万元(含税),以及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17万元(含税)。系按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将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人员配置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收费标准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7日召开2022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几年一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情况非常了解,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大型专业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可以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服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以及丰富的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提供相关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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