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荆京平、荆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7),根据本次减持计划,互为一致行动人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荆京平女士及荆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89,46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7%(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上述股东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上述股东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得减持。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以截至权益分派申请日的总股本176,141,166剔除已回购股份298,500股后的175,842,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28,893,965股,荆京平及荆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2,448,261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7%。
公司于近日收到荆京平女士、荆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获悉截至2022年4月6日,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截至2022年4月8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未超过预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一) 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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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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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相关说明
(一)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 本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荆京平女士及荆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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