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年04月07日 02:46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编号:2022-026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 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6日(星期三)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6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6日(星期三)9:15-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程国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8,700,9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03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8,700,9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03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700,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700,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阚赢律师、谢文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8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2年4月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于2022年4月6日下午16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由杨惠芳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为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杨惠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编号:2022-027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以电话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程国鹏、徐栋、许春栋、张鸿嫔、李秋兰、张雅、吴燕、蔡桂如以通讯方式参加。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国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补选徐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补选完成后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蔡桂如先生、独立董事吴燕女士、董事徐栋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蔡桂如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补选程国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补选完成后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雅先生、独立董事蔡桂如先生、董事长程国鹏先生组成,其中董事张雅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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