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85 公司简称:高铁电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已在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研究,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76,289,913.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4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37.13万元(含税),占合并层面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25.05%,占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2.43%。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业务包括:铁路电气化接触网系统设备、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设备及轨外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近年来,公司在除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及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外的轨外产品领域也进行了业务布局,该领域亦成为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但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仍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及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为主。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两类业务有相通性,均属于牵引供电领域,牵引供电领域的供电制式可分为柔性悬挂、刚性悬挂以及接触轨三大制式。电气化铁路使用的供电模式单一,产品主要为柔性悬挂,在少部分隧道中采用刚性悬挂;城市轨道交通模式较多,供电制式主要为刚性悬挂制式和接触轨制式,少部分采用柔性悬挂制式,产品主要为刚性悬挂、柔性悬挂、接触轨三大系列;轨外产品占公司业务的比重较低,产品用途比较分散,主要为防松螺母,槽道紧固件,不锈钢标准紧固件,冲压件等,高压电气法兰和壳体、新能源汽车底盘铸造铝合金副车架、风电设备铝合金铸件、商用车液力缓速器铸造铝合金零件。
3、公司服务情况
公司具有强大完备的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成立了由销售﹑生产﹑技术﹑质量等人员组成的服务工作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服务方案,以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奉行“战战兢兢、精细求精”的经营理念,竭力满足顾客需求,提供咨询服务。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公司采用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广泛整合内外部的创新资源,建立了校企联合试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公司搭建了完善的研发体系、科研管理办法和激励政策,始终坚持创新驱动战略,以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为导向,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先进技术为引领,巩固和提升轨道交通牵引供电领域研制技术优先优势为目标,推动前沿技术与轨道交通装备产品的深入融合,探索新兴和潜力市场,努力在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实现突破,整体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在我国电气化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装备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引领。
2、采购模式:公司现有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劳保用品的采购方式分为:线上采购和线下询价采购。线上采购的形式为公开招标、公开竞谈、公开询价、邀请招标、邀请竞谈和单一来源谈判等。线下询价采购是指采购金额较小或为保证采购进度,在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行线下询价、传真或邮件报价,业务部门填写采购价格审批表,按照价格领导小组的审批意见进行采购。在采购过程中,采购合同均通过审批,所有采购流程均按照《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进行。
3、生产模式: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铁路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盈利主要来自向客户销售自研、自产的产品。公司客户主要为各铁路局、铁路专线公司、铁路施工相关总包单位及各类城市地铁公司,通常以参与投标及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向上述客户销售产品。公司的生产环节采取订单生产模式,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和客户需求计划进行生产安排,少量生产环节由外协厂商完成。
4、销售模式: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大型基础建设工程领域,主要客户为各铁路局、铁路专线公司、铁路施工相关总包单位及城市轨道交通各类公司。铁路及城轨建设中,接触网产品及供电设备的招标方主要为建设单位、总承包商两种,其中总承包商负责项目建设的总体工作。发行人的产品最终由总承包商或其指定的施工单位安装在铁路或城轨项目上,向建设单位销售的产品一般也交付到项目现场,由总承包商或具体施工单位接收。因此,发行人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建设单位或总包商,产品的最终应用均由总包商或具体施工单位完成。
对于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商的招标,公司根据招标信息参与投标,中标后签署合同,合同签署方为公司和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合同中一般约定产品清单及价格、质量要求、交货 地点及时间、验收方式、结算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公司需按照合同要求交付产品,验收合格后享有取得款项的权利。
公司销售部门负责实时掌握行业动向,了解市场招标信息,取得客户需求的相关招标资料。根据市场信息,销售部门有针对性地准备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取得订单。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与轨道交通行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铁路电气化改造程度、高铁里程数、城市轨道交通里程数等情况是影响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①铁路行业
铁路作为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可看作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对铁路行业尤其是对高速铁路的投资力度,铁路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且未来仍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截至2021年末,中国铁路运营总里程超15万公里,高速铁路突破4万公里。(数据来源于:国发〔2021〕27号《“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提出,到2025年,铁路网规模达到17.5万公里左右,网络覆盖进一步扩大。到2030年,远期铁路网规模将达到20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速铁路4.5万公里左右。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到2035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体线网总规模合计70万公里左右,其中铁路20万公里左右,高速铁路7万公里(含部分城际铁路),普速铁路13万公里(含部分市域铁路)。形成由“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为骨架、区域性高速铁路衔接的高速铁路网;由若干条纵横普速铁路主通道为骨架、区域性普速铁路衔接的普速铁路网;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城市群率先建成城际铁路网,其他城市群城际铁路逐步成网。
同时,在我国倡导“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下,中国铁路迎来了新的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了中国铁路的技术及装备等走向全世界,2021年公司参与的中老铁路老挝段(磨万铁路)顺利开通,以色列红线项目也将于2022年开通运营。目前在建的雅万高铁,正在进行前期认证工作的匈塞铁路,还包括中缅铁路等一系列重大项目。“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为拓展国外市场带来重大契机,为中国铁路发展提供了新的市场。
铁路行业广阔的发展前景尤其是高速铁路的高速发展将给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制造行业带来较为旺盛的市场需求,促进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制造行业的快速发展。
②城市轨道交通行业
截至2021年12月,全国共有51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269条,运营里程8708公里。
《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现国际国内互联互通、全国主要城市立体畅达、县级节点有效覆盖,有力支撑“全国123出行交通圈”(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交通基础设施质量、智能化与绿色化水平居世界前列。交通运输全面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力保障国家安全,支撑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我国提出了走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交通之路,在新经济发展观和发展条件以及环境、安全、技术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轨道运输日益显示出其自身具有的技术经济优势,城市轨道交通具有的运能大、占地少、节省能源和环境污染小的优点是其他交通工具无法比拟的,近年来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和推动,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预计未来国家在城轨交通的方面的投入将持续增长。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快速发展为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制造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行业主要技术门槛:轨道交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材料科学、机械制造、电气等多学科,行业专业性强。此外,高寒、高温、高湿、高海拔、高风沙、高速、高密度等各种运营需求和复杂的环境条件,对轨道交通装备产品的可靠性和性能要求更高,在产品设计中需要特殊考虑。随着铁路不断提速以及除地铁外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制式的不断发展,市场对产品生产企业的研发和制造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需求升级将拉动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及城市轨道供电设备技术水平的迭代、研发创新和技术升级。产品制造商在整体的研发技术能力、工艺技术保障、品质技术控制和生产技术管理等各个环节需要与行业发展相匹配,为此需要在产品设计、零部件加工、产品生产及安装检测等过程中具备较高的技术储备并持续不断的进行研发投入,以保证其产品能够充分保障安全和满足客户的需求。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成为新企业进入该行业的重要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行业内的龙头企业,行业地位主要体现在广泛的产品布局和强大的研发能力。 高铁电气及其前身成立60余年来,累计为包括我国首条电气化铁路在内的多条电气化铁路生产供应接触网产品,部分产品填补了我国轨道交通供电系统关键零件国产化的空白,多项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公司产品布局全面,是行业内的领军企业。公司在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领域全面布局,产品覆盖电气化铁路市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市场的不同供电系统需求,形成了完备的产品体系。
基于公司强大的技术实力,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强、适应性广,多次应用于国家重大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多个项目为国内第一。公司为世界上运营里程最长、 标准最高的京沪高铁、国内极寒地区设计建设标准最高的哈大高铁、第一条全国产化的郑西高铁、第一条运用简统化制式的京沈高铁等高速铁路供应产品;为第一条国产化轻轨上海明珠线一期,第一条刚性接触网国产化地铁广州地铁二号线,国内首次采用全国产化的钢铝复合接触轨供电系统的广州地铁四号线等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供应产品。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分为多种轨道交通模式,适用刚性悬挂、柔性悬挂、接触轨三种制式,不同模式及制式对产品的性能要求各有不同,加之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行业缺少完备的标准体系,因此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行业的产品复杂度高,能够形成丰富产品体系的城轨供电设备企业较少。CRCC对于城轨产品的认证范围较小,大量城轨产品不属于认证范围,因此众多企业均可以参与城轨项目的投标。但鉴于城轨的供电产品的复杂度,能够参与各类制式及交通模式的企业较少。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在2000年前后逐步提速,发展时间显著晚于铁路行业,城轨行业企业的技术积累、历史项目业绩积累等较铁路行业更短,因此龙头企业的竞争优势突出。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报告期内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以“提供‘绿色、安全、智能’轨道交通牵引供电产品和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世界一流的牵引供电装备制造商和系统方案服务商”为愿景,自成立以来始终服务于我国轨道交通建设,为我国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提供了优质的接触网等供电产品,解决了多项技术难题,助力多项国家、地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司现已成为行业内少数产品体系覆盖广、供应能力强、技术先进的轨道交通供电设备生产企业,研发能力和营业收入属于行业龙头地位。
我国的轨道交通体系正处于高速建设、持续完善的重要时期,国家及产业政策均对大力发展轨道交通提出了明确的支持,并对设备国产化、核心技术自主化等发展方向做出了明确规划。基于国家政策的指引及公司积累的科研成果,公司将以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重点,以巩固和提升轨道交通牵引供电领域研制技术先发优势为目标,重研发拓市场强管理,提质量促增长铸品牌,引资本优结构控风险,巩固公司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装备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者地位。
根据国家轨道交通发展趋势,结合发展现状,公司计划对现有厂区进行智能提级和增效改造、强化信息化平台和管理系统相互融合,全面提升生产制造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实现智能制造;同时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完善企业运营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公司将围绕“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交通强国”、“高铁走出去”、“一带一路”及“新基建”等国家战略,密切跟踪市场新动向,准确把握市场新机遇,提高发展质量,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全力打造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的“中国标准”,使公司的整体实力进一步加强,系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凸显,努力向世界一流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产品制造商和系统方案服务商的目标迈进。
(2)报告期内新技术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十四五”开局之际,是加快建设科技强国、交通强国的关键攻坚期,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提高智能、安全、绿色、共享交通发展水平;推进装备技术升级,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环保型交通装备及成套技术装备。
基于国家政策的指引以及建设发展要求,电气化铁路接触网设备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装备产品的高质量、高可靠、对特殊环境的适应性研究等综合性能的强化和提升将成为新的发展方向,针对极寒、高海拔、多震、强风、沿海等特殊环境下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的适应性以及先进防腐技术的研究是企业顺应行业发展所需。
同时,随着新型轨道交通制式的出现,多种制式并存的立体化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并肩发展,对新式城市轨道交通设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高能效和智能化的牵引供电核心装备技术研发要求,针对性研发轨道交通新模式对应的接触网供电系统,实现更高速度、更加智能、更高效率及安全绿色技术创新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501.22万元,较2020年增长4.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119.03万元,较2020年下降11.1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1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贺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同意并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高铁电气:2021年度报告》《高铁电气:2021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综合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综合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高铁电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各监事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2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完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2021]2319 号)同意,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41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7.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5,638,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0,248,372.94 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5,389,627.06 元。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和承销费用32,456,330.19元后的643,181,669.81元已于2021年10月14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0月15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置换11,586,133.74元,另支付发行费用5,028,301.89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99,827,440.29元(其中投资于募投项目12,758,242.18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87,069,198.1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33,543.4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27,973,337.36元。
(三)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0年9月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和管理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由使用部门依据公司内部流程逐级申请,并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募集资金计划内的使用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依照财务收支权限签批。公司董事会应于每半年末和年度末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公司分别于中国银行宝鸡高新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或备案登记程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11月5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10669号)。
2、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4,167.76万元(不含税),截至2021年11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60.49万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60.4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10669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8,981,280.00元,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置换2,604,853.74元,合计已置换11,586,133.74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月20日,高铁电气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7,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宝鸡保德利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德利”)提供借款用于实施“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本次借款利率依据市场情况最终确定为3.5%,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可自动续期,也可提前偿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高铁电气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高铁电气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3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年初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31,385.31万元,加上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119.03万元,扣除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57.49万元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层面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8456.49万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76,289,913.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4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37.13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层面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25.05%,占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2.43%。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母公司盈利12,574.93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456.49万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537.13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从外部宏观环境看,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国际方面,全球经济承受巨大压力,主要发达经济体均呈现不同程度的萎缩,全球经济复苏的道路将艰难而漫长。国内方面,受益于国家得力的疫情防控举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实现增长的主要经济体,新发展格局成效初显。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风险挑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
从国内情况看,我国的高速铁路网和多样化城市轨道交通体系正处于高速建设、持续完善的重要时期,国家及产业政策均对大力发展轨道交通提出了明确的支持,并对设备国产化、核心技术自主化等发展方向做出了明确规划。2022年全国铁路将继续高质量推进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预计将有3300公里新线建成投产,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489亿元。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根据公司统计的2018年至2020年我国高铁及城轨市场供电设备招标及中标情况,以中标金额计算,公司在高铁接触网产品市场占有率约60%,在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市场占有率约50%。2018至2020年年均销售增长率10.54%,公司营业规模逐年增长的同时,在改革创新和提高发展质量的道路上正在走实走深,特别是对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的投资,加大了公司的资金压力。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降低2.2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降低7.42%,该两项指标降低的原因是:一方面,受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公司产品盈利能力较去年有所下降。另一方面,2021年公司IPO首发上市,股本增加使得公司每股收益有所降低。2022年,为顺利完成公司在手购销合同及当年预计新签合同,需加大产销力度,生产经营需较多资金;同时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等重点工程正在建设当中,资本性开支需要较多资金。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是我国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技术、高集成、高标准特征。近年来,随着轨道交通装备的高速发展,新技术发展与市场竞争日渐白热化,行业普遍毛利率较低。另一方面,公司本身应收账款、存货金额较大,加上所属项目点多面广、周期长的行业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不宜采取较高的现金股利分红政策。同时公司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等重点工程正在建设当中,资本性开支需要较多资金。因此,公司需要通过内部筹资的方式,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2年,公司一方面将牢牢抓住新的市场机遇,稳定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本性开支,满足生产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不断巩固扩大企业在铁路、城轨等传统优势市场份额,加大对增量市场投入,用好国家有关扶持政策,有力有效拓展企业在新领域新市场的发展空间,全力以赴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多、更大的价值和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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