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查发现孙公司违规担保及解除违规担保的提示性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查发现孙公司违规担保及解除违规担保的提示性公告
2022年03月15日 05:3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自查发现此前下属孙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均不知情,公司未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对外披露该事项。

  ●该违规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要求解除违规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债务人已清偿完毕债务,该违规担保已解除。

  ●该违规担保事项涉及债务总额为404.76万元,债务总额约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3%,被担保人广西共田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积极向孙公司相关人员核实该违规担保的具体情况,并根据核实调查的情况,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近期,公司经自查发现此前下属孙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发现后第一时间要求解除该违规担保事项,现就自查情况及担保解除事项公告如下:

  一、违规担保的情况概述

  根据自查结果发现,公司下属孙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于2021年12月22日以公司下属孙公司南宁龙马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龙马城环”)名义与债权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保证合同》约定南宁龙马城环为广西共田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共田”)与江苏金租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404.76万元租金及其他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金额为404.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3%。

  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如下:

  ■

  被担保人广西共田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广西共田因为业务开展需要,拟向公司购买环卫车辆设备,为了增强资产流动性与江苏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江苏金租为广西共田向公司该笔环卫车辆设备采购款,双方并于2021年12月16日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主合同),双方从而形成了融资租赁债权债务关系,合同项下租金金额404.76万元。

  在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均不知情的情况下,2021年12月22日,南宁龙马城环与江苏金租签署《保证合同》,同意为上述广西共田主合同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3年,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租金、手续费、名义货价等全部应付款项;主合同项下承担的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与其他费用等)。

  上述违规担保行为系公司孙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在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及董事会审议程序,也未履行孙公司用章审批程序等情况下,越权擅自以孙公司名义作出的,该行为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员工利用其时任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的地位作出的越权代理行为。公司将保留主张上述违规担保无效及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法律权利。

  二、解除违规担保情况

  公司发现违规担保事项发生后,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第一时间要求南宁龙马城环解除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尽快消除对公司的影响,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2022年3月8日,广西共田已经将主合同项下全部未付款项支付给债权人江苏金租,同时双方签署了《合同终止协议书》,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终止执行,因此南宁龙马城环与江苏金租签署的《保证合同》随主合同终止相应终止,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全部终结,本次违规担保解除。

  三、公司后续采取的补救措施

  1、公司知悉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后,高度重视,立即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了全面的核查,目前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违规担保行为。

  2、公司将严格核查出现上述违规对外担保的原因和具体事项的执行情况,对本次违规担保的相关责任人采取内部问责。

  3、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系统梳理公司的审批流程,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将对公司及子公司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各银行网银U盾等加强管控,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对外担保等内部控制存在风险的环节;同时,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合法合规意识,规范公司治理,杜绝类似违规事项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事项提示

  违规担保事项发现后,公司积极采取措施,第一时间解除违规担保行为,消除了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后续公司严格内部管控,规范公司治理,杜绝类似违规事项再次发生。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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