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的限售股份为控股股东燕润投资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2,878,000股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2,8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3%。
2.本次解除限售不会影响燕润投资所作出各项承诺的履行,燕润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仅为股份性质的变化,即由“限售条件流通股”变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3月16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20年8月10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准油股份”)根据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7号),向唯一特定对象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告中简称“燕润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22,878,000股,并于2020年9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上市,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即自2020年9月16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止。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公告编号:2020-058)《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公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9,177,378股增加至262,055,378股。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家(燕润投资)。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及可上市流通的数量均为22,8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3%,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前)的9.6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3月16日(星期三)。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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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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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燕润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准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准油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准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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