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2年02月07日 01:25 证券时报

原标题: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6,000,000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25亿元(含)。因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1年4月14日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含)人民币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含)人民币8.79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2月2日、4月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1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2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45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204%;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7.2元/股,最低成交价5.87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201,464,852.43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 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实施。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期间,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受让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520,885,500股股份;公司董事长高书林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共青城奥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减持公司股份448,673股。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2月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36,062,597股的25%(即9,015,649股)。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 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2月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3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同意聘任陈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天虹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六日

  陈卓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9月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武汉大学MBA,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监事、总经理助理、战略与信息部经理、战略与信息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飞亚达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信息部经理。

  陈卓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认真审查陈卓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亦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2、公司聘任的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具备担任该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的提名、审查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陈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独立董事:陈少华、梁广才、傅曦林

  二〇二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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