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年01月25日 05:5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2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及变更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1月24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杨仁贵先生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情况如下: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498,102,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6586%。无股东出席现场会议。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6,819,0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3656%。无中小股东出席现场会议。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合并现场投票结果,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郭绍增先生、韩志权先生、韩世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由于董事候选人乌力吉先生所获的表决票未超过本次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半数,乌力吉先生未能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郭绍增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41,481,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08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33,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6.9133%。

  郭绍增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郭绍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乌力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6,2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6,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325%。

  乌力吉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未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乌力吉先生未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韩志权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7,631,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26,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6.9052%。

  韩志权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韩志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韩世英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7,631,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26,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6.9052%。

  韩世英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韩世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周建民先生、潘桂岗先生、肖慧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周建民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7,631,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26,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9196%。

  周建民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周建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潘桂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7,631,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26,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6.9052%。

  潘桂岗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潘桂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肖慧琳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7,631,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26,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6.9052%。

  肖慧琳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肖慧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阎涛先生、张海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监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阎涛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27,631,4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26,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6.9052%。

  阎涛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阎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3.02选举张海燕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27,632,3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26,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6.9052%。

  张海燕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张海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363,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4160%;反对47,738,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8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38,9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662%;反对47,738,3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瑶瑶、刘冬燕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为杨仁贵先生提供关联反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杨仁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公司拟就杨仁贵先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相关担保、反担保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京蓝科技拟为杨仁贵先生就其提供的个人无限连带担保以及个人资产质押担保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京蓝科技及公司相关子公司融资需要,并未增加担保金额及改变反担保的实质性和保障性,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反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且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经营发展需要,中科鼎实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即关联自然人殷晓东先生及其配偶叶敏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殷晓东、叶敏所有的位于重庆市觐阳门街6号及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657号威谷二街1号的两处房产,如上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中科鼎实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即关联自然人殷晓东先生及其配偶叶敏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且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三、《关于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是为了有效解决公司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保持稳健经营,促进公司整体健康发展,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暨对外关联担保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且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周建民、潘桂岗、肖慧琳

  2022年 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通讯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已于2022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电子文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17: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6名。

  4.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郭绍增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郭绍增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韩志权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王海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韩世英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冯玉禄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李贵蓉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7、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董春宇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8、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高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9、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黄佳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杨仁贵先生提供关联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为杨仁贵先生提供关联反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2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郭绍增先生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简历

  1、郭绍增,男,1963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华夏幸福基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融通资本(固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郭绍增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郭绍增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过查询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郭绍增先生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郭绍增先生的失信情形均由为京蓝科技及京蓝科技子公司担保造成,无因个人债务发生失信情形。

  2、韩志权,男,1969年生,金融学硕士学位。2007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中国银行廊坊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3年4月至2017年3月任交通银行廊坊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任京蓝科技副总裁;现任京蓝科技常务副总裁、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韩志权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京蓝科技股份。韩志权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韩世英,女,1972年生,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东方中科科技集成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总经理;华锐风电人力资源总监。2016年入职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2018年任公司总裁助理至今。

  韩世英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京蓝科技股份。韩世英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王海东,男,1979年1月生,本科学历。2002年-2010任职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2013年至今担任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海东先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贵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冯玉禄,男,1963年出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2009年9月-2017年5月兼任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秘书长,2017年6月-2018年8月兼任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法定代表人。2018年9月至今任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京蓝沐禾总经理)。

  冯玉禄行不行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贵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李贵蓉,女,1972年出生,北京大学EMBA。2011年1月-2016年11月任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辽河工程局总经理、京蓝环境总经理)。

  李贵蓉女士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贵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董春宇,女,1979年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美国哈特福德大学会计与税硕士。现任维尔迈(北京)医疗科技公司法人、执行董事。历任会同资本高级合伙人、汉景雨汇投资集团合伙人等。

  董春宇女士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贵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黄佳慧: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硕士学历,法学专业。历任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湖南创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高红,女,1972年出生,本科双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7年4月至2015年6月在中铁信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任高级财务主管,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在北京维实嘉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7年4月在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高红女士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贵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郭绍增、韩志权、王海东、韩世英、冯玉禄、李贵蓉、董春宇、黄佳慧、高红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如上人员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黄佳慧女士符合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及兼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条件。上述人员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上述人员除郭绍增因为京蓝科技及京蓝科技子公司担保而非个人债务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外,其他人员均非失信被执行人。且如上人员均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二、《关于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如上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为杨仁贵先生提供关联反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杨仁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公司拟就杨仁贵先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相关担保、反担保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京蓝科技拟为杨仁贵先生就其提供的个人无限连带担保以及个人资产质押担保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京蓝科技及公司相关子公司融资需要,并未增加担保金额及改变反担保的实质性和保障性,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反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四、《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经营发展需要,中科鼎实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即关联自然人殷晓东先生及其配偶叶敏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殷晓东、叶敏所有的位于重庆市觐阳门街6号及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657号威谷二街1号的两处房产的事项,如上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如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中科鼎实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即关联自然人殷晓东先生及其配偶叶敏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五、《关于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关于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能够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周建民、潘桂岗、肖慧琳

  2022年 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

  一、 议案内容

  《关于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

  承担公司专项工作的董事,其基薪与公司高管的平均基薪相当,并根据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在自然年末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定。

  不在公司承担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董事,其津贴为6万元(含税)/人/年。

  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独立董事工作内容等情况,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含税)/人/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如上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 告

  (现场结合通讯)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0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阎涛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阎涛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关于监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

  不在公司承担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监事,其津贴为6万元(含税)/人/年。在公司承担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监事不再另行发放津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简历

  阎涛,男,1969年出生,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曾获2003-2004年度风云人物大奖;2005-2006年荣登河南连锁商业风云榜;2007年荣获第十一届河南五四青年奖章;2009-2010年郑州房地产行业年度特别贡献奖。曾任郑州八方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省八方和盛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部大观有限公司(新加坡主板上市)董事长。现任万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阎涛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京蓝科技股份。阎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郭绍增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郭绍增先生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郭绍增先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工商部门的规定,尽早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简历

  郭绍增,男,1963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华夏幸福基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融通资本(固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郭绍增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郭绍增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过查询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郭绍增先生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郭绍增先生的失信情形均由为京蓝科技及京蓝科技子公司担保造成,无因个人债务发生失信情形。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一、议案内容:

  1、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郭绍增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韩志权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3、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王海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韩世英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5、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冯玉禄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6、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李贵蓉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董春宇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8、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高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9、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黄佳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黄佳慧女士办公信息如下:

  ■

  公司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郭绍增、韩志权、王海东、韩世英、冯玉禄、李贵蓉、董春宇、黄佳慧、高红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如上人员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黄佳慧女士符合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及兼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条件。上述人员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上述人员除郭绍增因为京蓝科技及京蓝科技子公司担保而非个人债务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外,其他人员均非失信被执行人。且如上人员均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简历

  1、郭绍增,男,1963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华夏幸福基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融通资本(固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郭绍增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郭绍增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过查询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郭绍增先生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郭绍增先生的失信情形均由为京蓝科技及京蓝科技子公司担保造成,无因个人债务发生失信情形。

  2、韩志权,男,1969年生,金融学硕士学位。2007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中国银行廊坊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3年4月至2017年3月任交通银行廊坊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任京蓝科技副总裁;现任京蓝科技常务副总裁、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韩志权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京蓝科技股份。韩志权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韩世英,女,1972年生,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东方中科科技集成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总经理;华锐风电人力资源总监。2016年入职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2018年任公司总裁助理至今。

  韩世英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京蓝科技股份。韩世英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王海东,男,1979年1月生,本科学历。2002年-2010任职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2013年至今担任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海东先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贵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冯玉禄,男,1963年出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2009年9月-2017年5月兼任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秘书长,2017年6月-2018年8月兼任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法定代表人。2018年9月至今任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京蓝沐禾总经理)。

  冯玉禄行不行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贵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李贵蓉,女,1972年出生,北京大学EMBA。2011年1月-2016年11月任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辽河工程局总经理、京蓝环境总经理)。

  李贵蓉女士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贵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董春宇,女,1979年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美国哈特福德大学会计与税硕士。现任维尔迈(北京)医疗科技公司法人、执行董事。历任会同资本高级合伙人、汉景雨汇投资集团合伙人等。

  董春宇女士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贵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黄佳慧: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硕士学历,法学专业。历任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湖南创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高红,女,1972年出生,本科双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7年4月至2015年6月在中铁信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任高级财务主管,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在北京维实嘉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7年4月在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高红女士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贵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杨仁贵先生提供关联反担保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杨仁贵先生提供关联反担保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杨仁贵先生为京蓝科技及下属公司融资提供了个人无限连带担保以及个人资产质押担保,现京蓝科技拟为杨仁贵先生就其提供的个人无限连带担保以及个人资产质押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示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担保人已经为公司或子公司所偿付的债务等费用。同时鉴于杨仁贵先生已不在本公司任职,公司承诺将积极与各债权人协商讨论替换担保方案,通过公司或其他担保人资产置换杨仁贵先生的担保资产以及解除杨仁贵先生担保人身份,并协助解除杨仁贵先生因为公司融资担保以及担任公司法人期间造成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状态。

  二、反担保融资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中所示:

  1、杨仁贵先生为公司16笔共计38,023.00万元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2、杨仁贵先生为京蓝沐禾5笔共计41,640.44万元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3、杨仁贵先生为北方园林3笔共计28,900.00万元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4、杨仁贵先生为京蓝生态5笔共计22,300.00万元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5、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京蓝沐禾ABS专项计划提供了担保,杨仁贵先生向其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金额为39,000.00万元,公司拟就这次反担保向杨仁贵先生提供反担保。

  担保明细:

  ■

  三、董事会意见

  杨仁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为公司关联人。公司拟就杨仁贵先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反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针对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关于本次反担保后续所有具体事项。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杨仁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公司拟就杨仁贵先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相关担保、反担保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京蓝科技拟为杨仁贵先生就其提供的个人无限连带担保以及个人资产质押担保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京蓝科技及公司相关子公司融资需要,并未增加担保金额及改变反担保的实质性和保障性,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反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且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鉴于杨仁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公司拟就杨仁贵先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相关担保、反担保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京蓝科技拟为杨仁贵先生就其提供的个人无限连带担保以及个人资产质押担保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京蓝科技及公司相关子公司融资需要,并未增加担保金额及改变反担保的实质性和保障性,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反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事前审核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区域市场业务发展的需要,中科鼎实拟向殷晓东先生租赁其所持有的重庆江北区及广州荔湾区的房屋作为西南、华南的区域总部,所租赁房屋将使区域总部能够 具备多项商务行政职能,在节约差旅等额外成本的同时为区域市场业务拓展提供助力。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殷晓东先生持有公司113,842,56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1.12%,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且担任公司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殷晓东先生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殷晓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房屋具体信息

  〈一〉重庆区域房屋

  1、产权所有人:殷晓东及其配偶叶敏。

  2、房屋信息:位于重庆市江北区觐阳门街6号2幢1-5,1-6,含3个车位,面积为452.8㎡。中科鼎实租赁后用于办公、宿舍、食堂。

  3、租金:经市场询价,该房屋周边同等级位置房屋租赁价格约93元/平米 /月(不含税,毛坯房),双方以此为基础,经过友好协商,将租金定为48,441元/月(含税,其中税款为3191元/月),平均约107元/平米/月。本次所租赁的房屋为精装修,价格合理。

  4、租期两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附:1、房产证;2、中科鼎实拟与殷晓东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广州区域房屋

  1、产权所有人:殷晓东

  2、房屋信息:威谷科技园自编号B2、B5、B6、裙楼及地下车库第自编号B5幢16层1601号-1623号房屋,地址:荔湾区威谷二街1号(自编号B5)601房,面积为1,115.5平方米。中科鼎实租赁后用作宿舍、酒店使用。

  3、租金:经市场询价,该办公楼平均租金价格约50-55元/月。双方以此为基础,经友好协商,本次租赁价格定位55,722元/月(含税,其中税款为6,639元/月),平均每平约44元/月,低于市场价格。

  4、租期两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附:1、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2、中科鼎实拟与殷晓东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经营发展需要,中科鼎实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即关联自然人殷晓东先生及其配偶叶敏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殷晓东、叶敏所有的位于重庆市觐阳门街6号及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657号威谷二街1号的两处房产的事项,如上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中科鼎实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即关联自然人殷晓东先生及其配偶叶敏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且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经营发展需要,中科鼎实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即关联自然人殷晓东先生及其配偶叶敏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殷晓东、叶敏所有的位于重庆市觐阳门街6号及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657号威谷二街1号的两处房产的事项,如上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如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中科鼎实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即关联自然人殷晓东先生及其配偶叶敏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事前审核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8日、2020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京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京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环境科技”)向廊坊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廊坊城郊联社”)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最终廊坊城郊联社批复由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郭绍增先生和廊坊市源帅天翊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股权质押为该笔业务提供担保。在该笔担保额度内,目前京蓝环境科技在廊坊城郊联社实际贷款余额为2,880万元。现公司拟向廊坊市源帅天翊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廊坊市源帅天翊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佳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绍增先生直系亲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1年6月,京蓝环境科技向廊坊城郊联社分别贷款5,500万元和1,120万元,期限均为一年,公司未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由京蓝时代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时代”)房产抵押、京蓝科技的实际控制人郭绍增先生提供担保。截至目前,该笔贷款尚未到期,现公司拟向京蓝时代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京蓝时代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京蓝时代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

  (二)本次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廊坊市源帅天翊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廊坊市源帅天翊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3320265083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幸福城朗园第1幢1单元108号

  法定代表人:郭佳源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5-01-14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配件、汽车装具;汽车维修;二手车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廊坊市源帅天翊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佳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绍增先生直系亲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京蓝时代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京蓝时代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4RQM8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17号楼2层201室

  法定代表人:陈植炜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6-04-14 至 2046-04-13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房产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17号楼2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京蓝时代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廊坊市源帅天翊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京蓝时代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均非失信执行人。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反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目前,就上述反担保事项,相关主体尚未签署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会意见

  京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廊坊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是为了满足其经营中的资金需要,为促进其改善发展状况而做出的决定。由于当时廊坊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要求增加提供其他担保方式,最终增加廊坊市源帅天翊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京蓝时代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房产担保。现公司为上述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此次反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是为了有效解决公司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保持稳健经营,促进公司整体健康发展,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暨对外关联担保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且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关于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能够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事前审核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公告

  (现场结合通讯)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

  不在公司承担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监事,其津贴为6万元(含税)/人/年。在公司承担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监事不再另行发放津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长郭绍增先生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潘桂岗和董事韩世英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潘桂岗任召集人,独立董事肖慧琳和董事韩志权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周建民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潘桂岗和董事郭绍增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肖慧琳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周建民和董事郭绍增任委员。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地址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由“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7号7栋(E楼)”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弘源总部广场B座四层”。公司邮箱、联系电话及传真保持不变。

  公司办公地址的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或“京蓝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2年2月11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1 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 11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7日

  7、出席对象:

  (1) 截至2022年 2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弘源总部广场B座四层

  9、投票方式的选择: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议案 1.00:《关于董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

  议案 2.00:《关于为杨仁贵先生提供关联反担保的议案》

  议案 3.00:《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4.00:《关于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5.00:《关于监事会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2 年 1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 2 月10日下午5点0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 10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弘源总部广场B座四层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弘源总部广场B座四层

  邮编:100102

  电话:010-64740711-803

  传真:010-64740711-805

  联系人:梁越

  6、会议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网络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1;

  2、投票简称:京蓝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 2 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 2 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 2 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月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2年月日;有效期限:;

  若委托人未对以下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否;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请在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项下单选并打“√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股票代码:000711              股票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1 月 20日、2022 年 1月 21日、2022年1 月 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 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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