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2年01月19日 03:06 证券时报

原标题: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1.1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9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6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8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峰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陈建孝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莫成麟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峰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陈建孝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莫成麟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峰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陈建孝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莫成麟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拟就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2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5万元),较2020年度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429万元,同比增加218.88%。

  审计收费变动较大的原因:2020年底公司实施完成了协议方式转让压电晶体、触控显示、磁性材料产业等相关子公司股权以及公开挂牌出售平板显示业务及现金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51%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前述重组完成后公司由液晶面板行业转型为智能显示终端制造行业,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产品包括显示器、电视、影音及手机四大类。公司主营业务已发生根本性改变,鉴于收购标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体量较大及全球运营属性,审计人员及工作量增加导致审计收费上升。另一方面前述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未满一个会计年度,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2012〕30号)的规定,公司未披露《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次普华永道中天将审计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并披露《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自2016年至2020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立信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立信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立信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2020年度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业务范围扩展至全球范围,公司综合考虑到经营发展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表示异议。由于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普华永道中天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审计需要,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综合考虑了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客观性以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拥有丰富的证券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符合相关独立性政策和专业守则的独立性要求,诚信状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充分;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我们认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2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5万元)。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普华永道中天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2月11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周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周五)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2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668号冠捷大厦7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名称:

  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以上提案已于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18日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1-108《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0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04《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05《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四)特别强调事项

  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在审议《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在审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2、因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单独披露中小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前到本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22年2月10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的时间为准。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可详见附件1。

  六、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7号冠捷科技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33

  联系电话:025-66852685、0755-36358633

  传真号码:025-66852680

  电子邮箱:stock@tpv-tech.com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727。

  投票简称为:冠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力: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注:法人单位委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3日以电邮方式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18日以视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将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2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5万元)。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00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长期以来保持着合作,2020年底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涉及转让压电晶体、触控显示、磁性材料产业等相关子公司股权以及公开挂牌出售平板显示业务及现金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51%股份已实施完成,为顺利衔接原在中电财务的存贷款额度,并综合考虑整合后新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经公司与中电财务协商拟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新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借款的相关文件,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此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004《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2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承租)房屋、商标授权使用等。(1)预计2022年度采购类(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8,050万元、销售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3,400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2)预计2022年度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238万元;预计2022年度将与联营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1,578万元;(3)为继续取得“Great Wall”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授权,公司拟与中国电子就商标授权与销售代理签署协议,商标授权使用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度商标使用费上限金额为人民币84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

  此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姚兆年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005《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确定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006《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9年1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宜,并获得2019年1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协议有效期三年,其中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贷款、票据贴现、结售汇业务、各类理财等金融业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006号公告)。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涉及转让压电晶体、触控显示、磁性材料产业等相关子公司股权以及公开挂牌出售平板显示业务及现金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51%股份已实施完成。为顺利衔接原在中电财务的存贷款额度,并综合考虑整合后新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经公司与中电财务协商拟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新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2、鉴于本公司与中电财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3、上述事项已经2022年1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4票,关联董事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二十、二十一层

  4、法定代表人:郑波

  5、注册资本:175,094.30万元

  6、成立时间:1988年4月21日

  7、业务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

  8、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9、主要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1.3835%,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1293%,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7112%,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持股4.9606%,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1451%,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0.6703%。

  10、资本充足率:截止2021年9月30日,资本充足率为12.28%,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不得低于10%的规定。

  11、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中电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历史沿革

  中电财务的前身是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1988年3月15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年4月21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为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电子工业部的直属企业,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稽核。2000年11月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改组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并更名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开始正式运营,并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三)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全面金融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中电财务为本公司(协议中所提及的“本公司”包括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下属公司)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本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外汇结售汇、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中电财务按照信贷规则向本公司提供授信融资,促进本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对外担保、融资租赁、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应收账款保理、保函等。

  3、中电财务为本公司提供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二)合同金额

  经综合考虑本公司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中电财务拟在未来三年中给予本公司如下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但额度内各种授信品种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及资金结算余额上限如下:

  ■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在中电财务的结余资金,中电财务保证按照本公司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并按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2、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取得的融资,中电财务按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

  3、因本公司向第三方申请授信融资需要中电财务提供担保的,中电财务收取的担保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对外担保所收取的担保费用标准。

  4、中电财务向本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保函、资金证明、贷款承诺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5、中电财务免予收取本公司在中电财务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免予收取中电财务为本公司开立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中电财务为本公司提供的一般性策划咨询服务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项目除外。

  6、中电财务充分利用金融资源优势和金融专业优势,为本公司成功发行企业债券、发行中期票据专项融资提供财务顾问及组织承销专项服务,中电财务就此类专项财务顾问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金融机构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7、在使用中电财务金融服务前,本公司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中电财务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如果中电财务提供的合作条款是不优于或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本公司有权在任何情况下不使用中电财务提供的合作条款,选择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并且不需要赔偿中电财务任何损失。

  (四)合同生效条件

  1、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交易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五)有效期:三年。

  (六)风险控制措施

  1、中电财务保证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的监管指标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发生可能影响中电财务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应及时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有权中止、终止中电财务的服务。中电财务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立即通知本公司并采取应急措施。

  2、中电财务章程第二十条规定:中电财务大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当中电财务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金。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电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中电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中电财务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确保长期获得优惠的存款利率和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保障,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五、公司风险控制情况

  (一)风险评估情况

  为降低本次关联交易风险,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电财务进行了风险评估,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14820号《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我们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1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中间业务、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二)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电财务存款的资金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已制定《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中电财务定期财务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处置方案;存款风险事件解决后,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完善有关制度和预案;如果影响风险的因素不能消除,则采取行动撤出全部存款,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此外,公司将在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中电财务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将通过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中电财务的存款,以验证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三)中国电子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承诺不会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和可能。中国电子承诺当中电财务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金。

  六、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中电财务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调整存贷款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关于《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中电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重新签订的《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电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未发现中电财务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中间业务、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4、公司已制定《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会议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中电财务存贷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2、自2022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中电财务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0。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全面金融合作协议》;

  4、《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5、《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6、中电财务营业执照;

  7、中电财务金融许可证。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2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承租)房屋、商标授权使用等。(1)预计2022年度采购类(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8,050万元、销售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3,400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2)预计2022年度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238万元;预计2022年度将与联营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1,578万元;(3)为继续取得“Great Wall”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授权,公司拟与中国电子就商标授权与销售代理签署协议,商标授权使用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度商标使用费上限金额为人民币84万元。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姚兆年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且在300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中国电子口径合并列示。

  2、中国电子为“Great Wall”商标权利人,双方就商标授权与销售代理事项签署协议,商标授权使用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权利金按协议产品净销售额的0.5%收取。

  2、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尚未经审计,实际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以年报审计为准。

  2、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且在300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中国电子及其控制子公司口径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

  注: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简称“捷星显示”)、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简称“华冠光电”)为公司下属参股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捷星显示董事、兼任华冠光电董事,符合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定义,为公司关联企业。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前期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采购业务方面,关联方品质稳定,产能充裕,可满足公司需求,保质保量按期供应;销售业务方面,关联方经营稳健,公司资产质量较好,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付款,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制定,无高于或低于正常价格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2年度公司以签署订单或具体协议的形式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带动公司产品销量及整合供应链优势资源,降本增效及增强竞争优势;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核查了2021年度测算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严格审查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独立董事查阅有关规定后认为:

  “公司管理层对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解释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实际发生金额因市场需求等客观原因与原预计金额上限存在差异,但该等差异的出现是因应市场变化而出现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在计划实施相关关联交易前销售部门、采购部门等均已对上述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测算,交易公允,不会损害到本公司及股东利益。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条件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我们认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9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人气榜
跟牛人买牛股 入群讨论
今日热度
问股榜
立即问股
今日诊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1-24 东微半导 688261 --
  • 01-24 亚信安全 688225 --
  • 01-24 三元生物 301206 --
  • 01-19 华康医疗 301235 39.3
  • 01-19 实朴检测 301228 20.08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