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01月19日 03:06 证券时报

原标题: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4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2年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因20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取消其参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资格,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由9,953人调整为9,93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99,577,629股调整为99,417,229股。

  《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9,93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9,417,229股,授予日为2022年1月18日,授予价格为29.71元/股。

  《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同时审议《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9,417,229股,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会发生变化(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

  因此,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月17日召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授权,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改:

  ■

  上述数字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仅考虑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带来的变动。在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如果出现激励对象因离职、行权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的情况,公司总股本将以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准做相应变动,《公司章程》也将做相应修订。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康机器人”)以自筹资金投资11.6610亿元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滨江区用地45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6.50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机器人的办公、研发场所及配套设施场所等。项目承办公司为海康机器人。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履行的所有相关手续。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康微影”)以自筹资金投资12.8018亿元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滨江区用地47.50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7.86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微影的办公、研发场所及配套设施场所等。项目承办公司为海康微影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影软件有限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履行的所有相关手续。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海康机器人以自筹资金投资15.3422亿元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桐庐县用地190亩,规划建筑面积约31.00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机器人的智能制造工厂。项目承办公司为海康机器人的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履行的所有相关手续。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投资12.8605亿元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桐庐县用地315亩,规划建筑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威视自有产品全球仓储物流智能工厂。项目承办公司为海康威视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履行的所有相关手续。

  《关于投资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5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2年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天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核查,鉴于20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取消其参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资格,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由9,953人调整为9,93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99,577,629股调整为99,417,229股。

  《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拟授予的9,933名激励对象均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的9,933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经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授予条件已经全部成就。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9,93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9,417,229股,授予日为2022年1月18日,授予价格为29.71元/股。

  《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10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海康威视全球

  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投资12.8605亿元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在杭州市桐庐县规划用地315亩,规划建筑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用于打造海康威视自有产品全球仓储物流智能工厂。

  2、公司2022年1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桐庐县用地315亩,规划建筑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主要用作仓储物流用房及配套用房等。

  3、项目计划投资金额: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约12.8605亿元,其中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艺设备费用、基本预备费用等。

  4、资金来源:海康威视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6、项目承办公司:海康威视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5日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4)注册资本:38,526.1217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陈军科

  (6)股权结构:海康威视持股73.3022%;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26.6978%。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安防电子产品及其辅助设备、智能硬件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产品、消防电子产品、IC卡及IC卡读写设备、手机、移动电话机、手持无线终端、手持移动式警务终端、玩具、防火防盗门、防火防盗锁、智能锁、II类射线装置、Ⅲ类射线装置、安全检查检测装置、安检排爆系统设备、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数字安防产品、消防电子产品、玩具、防火防盗门、防火防盗锁、智能锁、II类射线装置、Ⅲ类射线装置、安全检查检测装置、安检排爆系统设备、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防火防盗门、防火防盗锁、智能锁的设计与安装;货物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是海康威视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全球领先的智能制造体系的重要举措。通过项目实施,可有效提升公司大规模数字化仓储物流交付能力,减少物流仓储成本,进一步提升企业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战略规划实施提供重要支撑。

  2、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海康威视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情况及信贷政策、融资渠道通畅程度等的变化,可能会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鉴于受到项目相关的审批时间、项目用地的交付进度、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进度及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顺利开展存在一定的风险,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及达到使用效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重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计划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6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22年1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9,93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9,417,229股,授予日为2022年1月18日,授予价格为29.71元/股。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

  根据公司2022年1月17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或“本计划”)及相关授权,本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2、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即公司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99,417,229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06%;当解锁条件成就时,激励对象可按本计划的规定分批申请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可依法自由流通。

  3、本计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关键领域的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骨干员工,共9,933人,约占2020年末公司总人数的23.27%。

  4、本计划在授予日的24个月后分三次解锁,解锁期为36个月。

  1)在授予日后的24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24个月至60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授予日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40%;第二次解锁期为授予日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30%;第三次解锁期为授予日48个月后至60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30%。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窗口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5、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9.71元。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需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财务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各批次解锁时需达成以下条件:

  a.第一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水平;

  b.第二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水平;

  c.第三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水平;

  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时,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再融资当年扣除再融资数额后的净资产值,净利润为剔除再融资因素影响后的净利润。

  2)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财务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在各批次解锁时需达成以下条件:

  a.第一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较授予前一年度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增长率水平;

  b.第二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较授予前一年度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增长率水平;

  c.第三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较授予前一年度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增长率水平。

  若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营业收入较授予前一年度复合增长率低于标杆公司同期75分位增长率水平,则当次解锁期解锁条件不成就,该部分标的股票作废,激励对象也不得在以后的年度内再次申请该等标的股票解锁。

  3)在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解锁时点前一年度的经济增加值(EVA)需较上一年度有所增长,且高于授予前一年度的EVA。

  7、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8、授予日及授予方式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应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按相关规定确定,原则上以股东大会后董事会召开之日为准。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且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实现之日起60日内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本次激励对象获授股票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本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年9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

  2021年12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623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2年1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2年1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海康威视A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2年1月18日;

  该授予日为交易日,且不属于以下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授予价格:29.71元/股;

  4、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9,93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99,417,229股。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

  三、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1、授予频率符合规定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授予距离上一次授予的间隔时间不得短于两年。目前,距公司上一次授予已满三年。

  2、满足授予条件情况的说明

  (1)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条件进行了审查,详见下表:

  ■

  (2)关于公司业绩满足授予条件的说明

  《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约定的授予业绩条件共有两个:一是关于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二是关于营业收入增长率的要求。

  1)关于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

  A)《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约定

  “授予前一财务年度,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以下三者之高者:a)20%;b)同行业标杆公司同期水平的50分位;c)同行业标杆公司前三年度平均水平的50分位。”

  “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再融资当年扣除再融资数额后的净资产值,净利润为剔除再融资因素影响后的净利润。”

  B)相关指标计算

  由下表可以看出,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为26.52%,高于a)20%;b)同行业标杆公司同期水平的50分位(4.23%);c)同行业标杆公司前三年度平均水平的50分位(5.41%)。

  ■

  2)关于营业收入增长率的要求

  A)《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约定

  “授予前一财务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度的增长率以及较三年前的复合增长率达到以下标准:a)10%;b)同行业标杆公司前三年度复合增长率的50分位。”

  B)相关指标计算

  由下表可以看出,公司2020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0.14%,较2017年度的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4.86%,高于a)10%;b)同行业标杆公司前三年度复合增长率的50分位(0.03%)。

  ■

  综上所述,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的情况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因20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取消其参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资格,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由9,953人调整为9,93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99,577,629股调整为99,417,229股。

  除上述情况,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与已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安排无差异。

  五、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及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会计处理方法

  1)授予日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

  2)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全部限制性股票解锁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限制性股票当期的解锁比例以及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数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授予日后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

  3)解锁日

  在解锁日,如果达到解锁条件,可以解锁;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回购,并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2、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在本次授予计划下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应在生效等待期内摊销。因此,限制性股票成本的摊销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即单位成本)基于授予日当天标的股票收盘价(50.73元/股)与授予价格(29.71元/股)的差确定,为21.02元/股。本次授予的总会计成本约为208,975.02万元(99,417,229股×21.02元/股)。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对后续各年度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确认金额为准):

  ■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参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无董事)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认购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18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中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确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18日。

  2、经核查,拟授予股票的9,933名激励对象均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经核查,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审议的授予安排中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9,93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9,417,229股,授予日为2022年1月18日,授予价格为29.71元/股。

  九、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拟授予的9,933名激励对象均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的9,933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经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授予条件已经全部成就。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9,93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9,417,229股,授予日为2022年1月18日,授予价格为29.71元/股。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海康威视本次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海康威视本次对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海康威视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合法、有效。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海康威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7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

  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机器人”)将以自筹资金投资11.6610亿元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在杭州市滨江区规划用地45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6.50万平方米,主要用于海康机器人的办公、研发场所及配套设施场所等。

  2、公司2022年1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滨江区用地45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6.5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40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机器人的办公、研发场所及配套设施场所等。

  3、项目计划投资金额: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约11.6610亿元,其中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用等。

  4、资金来源:海康机器人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

  6、项目承办公司:海康威视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4月20日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贾永华

  (6)股权结构:海康威视持股60%,杭州阡陌青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0%。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照相机及器材制造;光学仪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是海康机器人持续深耕智能制造领域,助力全球智能制造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项目实施,可有效支撑海康机器人的持续研发创新,促进海康机器人业务发展,为公司战略规划实施提供重要支撑。

  2、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海康机器人自筹资金。因投资金额较大,未来可能导致海康机器人现金流减少,同时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情况及信贷政策、融资渠道通畅程度等的变化,可能会使海康机器人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鉴于受到项目相关的审批时间、项目用地的交付进度、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进度及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顺利开展存在一定的风险,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及达到使用效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重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计划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8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红外热成像

  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康微影”)将以自筹资金投资12.8018亿元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在杭州市滨江区规划用地47.50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7.86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微影的办公、研发场所及配套设施场所等。

  2、公司2022年1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滨江区用地47.50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7.8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86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微影的办公、研发场所及配套设施场所等。

  3、项目计划投资金额: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约12.8018亿元,其中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用等。

  4、资金来源:海康微影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

  6、项目承办公司:海康微影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影软件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杭州微影软件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7月21日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凌在龙

  (6)股权结构:海康微影持股100%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是海康微影持续深耕红外热成像领域,引领热成像业务从小众走向大众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项目实施,可有效支撑海康微影持续研发创新,促进海康微影业务发展,为公司战略规划实施提供重要支撑。

  2、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海康微影自筹资金。因投资金额较大,未来可能导致海康微影现金流减少,同时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情况及信贷政策、融资渠道通畅程度等的变化,可能会使海康微影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鉴于受到项目相关的审批时间、项目用地的交付进度、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进度及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顺利开展存在一定的风险,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及达到使用效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重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计划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9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

  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康机器人”)将以自筹资金投资15.3422亿元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在杭州市桐庐县规划用地190亩,规划建筑面积约31.00万平方米,用于建设海康机器人的智能制造工厂。

  2、公司2022年1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桐庐县用地190亩,规划建筑面积约31.0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7.00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机器人厂房、综合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场所等。

  3、项目计划投资金额: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约15.3422亿元,其中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艺设备费用、基本预备费用等。

  4、资金来源:海康机器人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6、项目承办公司:海康机器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杭州海康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7日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贾永华

  (6)股权结构:海康机器人持股100%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是海康机器人持续深耕智能制造领域,助力全球智能制造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项目实施,可进一步提升海康机器人自有产品的定制生产交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海康机器人业务发展,为公司战略规划实施提供重要支撑。

  2、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海康机器人自筹资金。因投资金额较大,未来可能导致海康机器人现金流减少,同时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情况及信贷政策、融资渠道通畅程度等的变化,可能会使海康机器人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鉴于受到项目相关的审批时间、项目用地的交付进度、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进度及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顺利开展存在一定的风险,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及达到使用效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重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计划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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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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