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年01月12日 04:06 证券时报

原标题: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2-05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至2022年1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B-822会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21日,24日至26日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

  (1)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 邮编:110142

  (3) 电话:(024)25190865

  (4) 传真:(024)25190877

  (5) 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 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附 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股东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10,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2-0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现将此次计提预计负债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预计负债概述

  2021年12月9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沈阳市旭锐商贸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工业”)破产清算一案。2021年12月2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担任优工业管理人。公司为优工业或其下属子公司履行按期提供设备义务进行担保,担保事项涉及合同金额合计约3.75亿元,相关合同约定及承诺书或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优工业与多地政府主要在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期间合作建立智造谷,创新发展新制造模式。根据该模式项下的合作协议,优工业投放一定规模设备供地方发展使用,当地政府按照设备投放总额的一定比例预拨付资金作为借款,在优工业设备到位前作为往来款项处理,在优工业设备到位后转为政府补贴。在优工业设备全部到位前,就该等以债权形式给予的预付款转为政府补贴前,该等款项由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待该等以债权形式给予的预付款转为设备补贴后,相关保证担保责任解除。公司自查发现,优工业及其子公司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事项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续优工业部分设备交付未能根据合同约定如约完成,该等以债权形式给予的预付款未能转为设备补贴,致使公司需承担实质性担保责任,该等担保事项涉及合同金额合计约3.75亿元。

  由于公司2019年经历司法重整,按照《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重整计划及测算,公司目前预计需承担担保损失金额为1.28亿元。优工业破产清算,公司需计提预计负债,计提预计负债金额为公司前述可能承担的担保损失金额。

  二、计提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优工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相关担保变更为对关联方的担保,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因上述担保可能承担的付款义务确认预计负债1.28亿元。预计调减公司 2021年度损益1.28亿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担保事项预计可能发生的赔偿损失计提预计负债,金额人民币1.28亿元。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审议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六、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2-0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1月10日现场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由海燕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2-0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月10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董事长安丰收、董事吴春宇现场参会,董事张旭、董事胡慧冬、独立董事张黎明、独立董事王英明、独立董事袁知柱视频参会。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安丰收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二二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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