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12月24日 14:30 证券日报

原标题: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1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韩盛龙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1人,代表股份297,521,52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9935%。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37,516,8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938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160,004,7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0547%。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4人,代表股份160,752,46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125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曾吉勇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376,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11%;反对145,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0,60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96%;反对145,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02关于选举韩盛龙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376,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11%;反对145,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0,60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96%;反对145,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03关于选举陆繁荣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376,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11%;反对145,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0,60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96%;反对145,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04关于选举罗顺根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376,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11%;反对145,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0,60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96%;反对145,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05关于选举饶威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376,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11%;反对145,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0,60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96%;反对145,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06关于选举惠静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376,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11%;反对145,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0,607,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96%;反对145,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刘卫东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51,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63%;反对7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0,682,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62%;反对7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02关于选举饶立新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51,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63%;反对7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0,682,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62%;反对7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03关于选举张启灿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51,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63%;反对7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0,682,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62%;反对7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51,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63%;反对7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0,682,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62%;反对7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议案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382,6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33%;反对138,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0,613,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36%;反对13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01关于选举刘丹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51,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63%;反对7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0,682,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62%;反对7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5.02关于选举周剑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391,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65%;反对129,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0,622,9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94%;反对129,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刘轶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3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刘丹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止。

  监事会主席刘丹先生个人简历详见2021年12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2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16: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曾吉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1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曾吉勇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曾吉勇

  委员:陆繁荣、罗顺根、惠静、张启灿(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饶立新(独立董事、会计专业)

  委员:刘卫东(独立董事)、罗顺根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刘卫东(独立董事)

  委员:韩盛龙、饶立新(独立董事);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委员会成员个人简历详见2021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曾吉勇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4、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陆繁荣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

  董事会聘任罗顺根先生、饶威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董事会聘任胡君剑先生、汪涛先生、李亮先生、王卓先生、韩勃先生和吴春洪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董事会聘任周满珍女士为财务总监;

  董事会聘任卢国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

  邮政编码:330096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电子邮箱:gq_lu@lcetron.com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熊君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熊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

  邮政编码:330096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电子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曾吉勇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光学博士学位,清华大学精仪系光学工程博士后。历任桂林空军高炮学院理化教研室助教、讲师、副教授、室主任;凤凰光学(上海)有限公司研发总监、总经理助理;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光学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常务副总裁、联席总裁;现任殷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至目前,曾吉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337,662股;曾吉勇先生为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韩盛龙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它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曾吉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陆繁荣先生,196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MBA结业,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营第九九九厂团委副书记、书记、计划生产处处长、副总经济师兼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投资发展部经理、副总经济师兼投资发展部经理;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截至目前,陆繁荣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36,817股;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陆繁荣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罗顺根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西电子计算机厂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信货处项目评估员,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江西联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计划部经理、副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江西联智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目前,罗顺根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36,648股;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罗顺根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饶威先生,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江西恒大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本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目前,饶威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92,901股;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饶威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胡君剑先生,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东莞信泰光学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凤凰光学(上海)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现任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光学产业常务副总裁,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20,000股;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胡君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汪涛先生,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技师,江西省首席模具技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股;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汪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李亮先生,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凤凰光学(上海)有限公司技术课长,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光学事业部工程部经理,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股;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李亮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王卓先生,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电子与计算工程专业博士毕业,韦恩州立大学电子工程专业硕士毕业,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测控技术专业本科毕业,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清华富士康纳米中心光学设计工程师;韦恩州立大学兼职讲师与研究助理;贝克曼研究所研究助理;欧司朗首席光学工程师;佳能创新中心高级工程师兼技术负责;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总裁助理。

  截至目前,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0股;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王卓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韩勃先生,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产品经理、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信息化总监、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韩盛龙为父子关系;除上述关系外,其与本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韩勃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吴春洪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西电机厂大型金工车间副主任,生产处副处长,销售处副处长,工艺处处长;南昌八一配件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审处处长、组织人事处处长,南昌工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江西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西广发房地产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吴春洪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周满珍女士,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管理会计师。历任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光学产业版块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满珍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0股;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周满珍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卢国清先生,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投资金融系金融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历任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部长,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部长,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卢国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股;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卢国清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

  熊君女士,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证券部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熊君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5,000股;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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