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6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张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 张琳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稳步运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张国庆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员资格审查并审核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聘任戚昆琼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戚昆琼女士简历
戚昆琼:女,汉族,云南陆良人,1974年4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群众,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财务部会计科副科长、科长,云南昆钢钢结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云南昆钢机械设备制造建安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云南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云南昆钢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云南永乐海外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部驻永乐海外投资公司财务总监,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7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34号文)核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包括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94,736,8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99,99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30,929,260.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总额为869,070,339.23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2013]第020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收购师宗县金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山煤矿”)、师宗县瓦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瓦鲁煤矿”)、师宗县五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一煤矿”)和师宗县大舍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舍煤矿”)(以下统称“四个煤矿”)100%股权;增资金山煤矿、瓦鲁煤矿和五一煤矿(以下统称“三个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项账户存储管理制度,对相关募集资金设立了专项账户。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昆钢支行签署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募集的资金用于收购四个煤矿100%股权后,为保证金山煤矿、瓦鲁煤矿和五一煤矿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顺利进行,秉持专款专用原则,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与红塔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支行、金山煤矿签订了《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金山煤矿)》;与红塔证券、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瓦鲁煤矿签订了《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瓦鲁煤矿)》;与红塔证券、华夏银行昆明高新支行、五一煤矿签订了《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五一煤矿)》,剩余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继续存储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9月,因公司开展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发生更换,原保荐机构红塔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转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至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2015年10月,公司与华福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昆钢支行签订《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华福证券、兴业银行昆明分行、华夏银行昆明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支行及三个煤矿分别签订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金山煤矿、瓦鲁煤矿、五一煤矿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
此外,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进行严格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的剩余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将该专户剩余利息(扣除手续费)16.97万元全部转出并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流程。
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近日,公司已将金山煤矿改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扣除手续费)5,568.86万元、瓦鲁煤矿改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扣除手续费)9,036.22万元全部转出并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金山煤矿、瓦鲁煤矿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华福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昆钢支行签订《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华福证券、兴业银行昆明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支行及瓦鲁煤矿、金山煤矿分别签订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