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1年12月18日 05:2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45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朱凤坡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凤坡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朱凤坡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自申请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朱凤坡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行使职权,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朱凤坡先生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49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恒源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具体委托贷款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21年12月17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决定向恒源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融资租赁”)通过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根据业务需要分期投放,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本项委托贷款将用于恒源融资租赁的日常经营活动,本金到期一次还清,利息按合同约定支付。

  本次公司向恒源融资租赁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委托贷款合同》暂未签订。

  二、恒源融资租赁基本情况

  恒源融资租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主要经营: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9月30日,恒源融资租赁未经审计总资产52,826.04万元,净资产50,901.15万元;2021年1-9月,恒源融资租赁营业收入1,131.80万元,净利润901.15万元。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向恒源融资租赁通过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根据业务需要分期投放,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具体委托贷款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本次向恒源融资租赁提供的委托贷款从公司自有资金中支付,恒源融资租赁向公司还款的方式:本金到期一次还清,利息按合同约定支付。

  五、委托贷款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恒源融资租赁提供委托贷款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且公司在确保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公司的委托贷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30,000万元。无逾期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50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6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157号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6日

  至2022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12月1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告编号2021-0)。

  议案2已经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和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12月1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告编号2021-0)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二)登记时间:2022年1月6日9:0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157 号14 楼1401 室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赵海波

  3.联系电话:0557-3982147

  4.邮编:234011

  5.传真:0557-3982260

  6.电子邮箱:283563672@qq.com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46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上午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所有董事参与了会议。会议由董事、总经理焦殿志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签〈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吴玉华、傅崑岚回避了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47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12月17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48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务内容:因公司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集团”)签订的《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为提高应收票据使用效率,盘活公司闲置的票据资源,增加公司效益,经公司审慎考虑并与皖北煤电集团协商,公司拟继续参与皖北煤电集团开展的票据池业务并与其续签《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参与期限为三年,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具体条款内容不变。

  ●审议程序:由于皖北煤电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此事项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项业务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将应收票据由皖北煤电集团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向银行办理融资业务,有利于提高应收票据使用效率,盘活公司闲置的票据资源,同时能够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一、业务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的议案。因公司与皖北煤电集团签订的《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拟与皖北煤电集团继续签订为期三年的《票据池业务参与协议》,协议具体条款内容不变,公司将在该协议框架下参与皖北煤电集团票据池业务。

  由于上述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业务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皖北煤电集团是安徽省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30亿元,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煤化工的开发、投资与管理,物贸物流(凭许可证经营)等。

  (二)关联关系

  皖北煤电集团持有恒源煤电股票659,538,889股,占公司总股本54.96%,是公司控股股东。

  三、票据池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对集团内企业客户自愿参加的成员企业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由协议银行向集团内企业客户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参与方式

  公司参与票据池业务,主要是参与票据池的质押融资。即:将公司额度范围内的票据参与票据池,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其他子公司提供的票据进入票据池,办理票据质押进行融资。在总体质押额度内,公司有优先使用权,剩余部分可调剂用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其他子公司。

  (三)实施额度

  公司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额度为:不超过15亿元,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四)担保费率

  票据池内担保费率为年化0.8%。就公司而言,是指如其通过票据池质押融资而开具的票据超过其本身入池票据的额度,则应当就超过额度向提供质押的他方按使用的实际天数支付担保费,担保费率按年化0.8%计算;如其通过票据池质押融资而开具的票据不足其本身入池票据的额度,则通过该池质押的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其他子公司按使用的实际天数付给公司担保费,担保费率年化0.8%。

  (五)业务参与期限

  本次参与皖北煤电集团开展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三年。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证票据池的资金安全,皖北煤电集团将设立保证金账户建立票据池保证金。不论票据池本身的担保如何,如果因为票据池质押融资导致公司损失的,皖北煤电集团应当在损失发生之日起30日内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票据池仅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使用,不得使用于或作用于皖北煤电集团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生此等情况,则公司有权无条件退出票据池,并要求皖北煤电集团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

  五、本次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日常融资需求,减少应收票据占用资金,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应收票据由皖北煤电集团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向银行办理融资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时能够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对此项业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参与票据池业务能够满足公司日常融资需求,减少应收票据占用资金,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加公司效益,业务风险可控。本次拟参与票据池业务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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