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8257%减少至5.7261%。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公司股东视京呈通信(上海)有限公司(原名“中信国安通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视京呈通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京呈通信”)发来的《关于减持江苏有线股票达到1%的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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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前,视京呈通信按照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1,36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73%。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披露的《江苏有线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0)。该次权益变动后,视京呈通信持有公司股份341,334,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257%。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的情况。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4、本次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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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的情况。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视京呈通信拟在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5月2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91,298,3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257%,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披露的《江苏有线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2)。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该次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尚余36,308,300股未完成。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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