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进展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进展公告
2021年12月11日 05:2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为北京盛融财富投资基金担保一案法院已有判决,即担保无效,因存在过错需承担北京盛融财富投资基金案刑事追缴后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盛融财富目前尚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1,922.8250万元未偿还,为此,公司最高偿付义务为3,974.29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赔付本金及诉讼费等合计1,498.86万元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7,698,270.09元,如公司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依然为负,公司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

  2、公司正在积极谋求新能源电站业务开发、新能源EPC工程业务及新能源配件业务转型,2020年三季度以来,公司签订了多项新能源电站EPC项目合同及风机、塔筒销售业务合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所改善,但项目在履约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和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自2018年12月起原有单晶炉及多晶炉产品未能获得市场订单,持续停工停产,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鉴于公司当前情况,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6月修订)的通知》,新《上市规则(2020年6月修订)》第9.4条有关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自2020年9月12日起实施。自2020年9月15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2020年10月15日、11月4日、12月4日,2021年1月7日、2月5日、3月5日、4月2日、6月10日、7月9日、8月12日、9月11日、10月15日及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2020-096、2020-104、2021-001、2021-015、2021-020、2021-022、2021-047、2021-055、2021-068、2021-081、2021-088、2021-097)。

  此外,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该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31,816,828.50元,公司2018年、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分别为-140,763,004.86元、-75,499,335.49,即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第9.4条的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新增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在积极谋求新能源电站业务开发、新能源EPC工程业务及新能源配件业务转型等方面工作已取得一定的进展。相关业务的有序开展,新增的业务订单在正常履约过程中,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已在逐步改善。

  2020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编号:2020-100),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鲁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阜新市晶步1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分包工程名称:阜新市晶步1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工程地点为辽宁省阜新市,合同暂定总价金额为153,156,260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57.40%。

  2021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编号:2021-053)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常州盛有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河南周口商水胡吉22.8MW分散式风电工程施工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施工合同总价金额为人民币6186万元,设备采购合同总价金额为人民币5030.23万元,总计金额为人民币11216.23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0.8%。

  2021年8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06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华电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签署了《山西灵丘县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平泰能源枞阳麻布山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施工合同总价金额为人民币9417.4万元,设备采购合同总价金额为人民币15751.62万元,总计金额为人民币25169.02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13.99%。

  2021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编号:2021-10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与郯城优能博远能源有限公司、永城华时风电有限公司签订了《山东郯城优能博远 100MW 风电项目塔筒设备采购合同》及《施工承包合同》、《华时永城蒋口镇 50MW 风电项目风机设备采购合同》及《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总额分别为16,318.4444万元和26,398.4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73.90%和119.55%。

  公司正在推进的EPC工程项目有阜新市晶步100MW光伏发电项目、齐齐哈尔讷河市光伏发电EPC项目、乌海市光伏基地EPC项目、周口商水胡吉22.8MW分散式风电工程项目、山西灵丘县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及平泰能源枞阳麻布山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新签约的项目也将陆续实施,公司预期可持续经营能力将逐步增强。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上市规则》第9.8条的规定,公司因《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2、公司为北京盛融财富投资基金担保一案法院已有判决,即担保无效,因存在过错需承担北京盛融财富投资基金案刑事追缴后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盛融财富目前尚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1,922.8250万元未偿还,为此,公司最高偿付义务为3,974.29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赔付本金及诉讼费等合计1,498.86万元。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7,698,270.09元,如公司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依然为负,公司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

  3、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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