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1-005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2月10日,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草案)》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公司章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本公司章程要求,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公司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作出调整,调整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成员:仲明(主任委员)、孙明铭(委员)、张平华(独立董事、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仲明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于明洁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王正先生、田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1年12月28日下午14:00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0)。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1-006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3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1年10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65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875万元,公司股本由6,655万股变更为8,875万股。
同时,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草案)》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1-007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1,840,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57,326,924.0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3日出具《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0962号)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现金管理期限
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购买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 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一年内、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为控制风险,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5. 投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公司将综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及时筹划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风险控制措施
1. 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六、相关审批情况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期间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1-008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9日收到公司总经理仲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仲明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仲明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仲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辞职生效后,仲明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仲明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于明洁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后附简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
于明洁先生简历
于明洁,1981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2年8月至2017年9月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资本运营三部主任科员、部长助理、战略发展与投资策划部主任科员;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青岛华通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投资部部门负责人;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青岛华通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投资部部长、综合部负责人;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于明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1-009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王正先生、田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
王正先生简历
王正,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6年9月至2001年2月历任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见习生、动力科科员、基建设备科副主管、工程部副部长;2001年2月至2010年9月任青岛青食有限公司管理部副部长;2010年9月至2016年7月任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副部长;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历任青岛华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运行协调部主任科员、综合管理部副部长;2018年4月至2021年11月历任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一室主任科员、华通集团纪委副部级专员、华通集团纪委委员、华通集团纪委监督检查部部长;2021年11月至今任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田健先生简历
田健,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08年7月至2013年3月,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历任管培生、渠道销售经理;2013年3月至2015年9月,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任大客户销售经理;2015年9月至2019年9月,惠氏营养品(上海)有限公司任区域经理;2019 年9 月至2021年1月,荷兰菲仕兰食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任大区经理。2021年7月至今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市场营销部工作。
截止本公告日,王正先生、田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0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14: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
12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
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12月22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12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关于修订〈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规则〉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3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相关事项:
1、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采用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12月27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32-84633589
传真:0532-84669955
联系邮箱:ir@qdfood.com
联系人:张剑春、战赛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19”,投票简称为“青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列明事项、议案、决议等进行表决,有权代表我单位/个人签署公司会议决议及其他有关文件。
委托人对有关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相应地方打“√”为准。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1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2月10日,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宁文红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期间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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