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8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越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三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洪革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越伦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三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洪革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6790%。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2018年1月5日提交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越伦、浙江三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洪革合计持有三维通信股份128,518,260股,占三维通信股份总数509,392,331股的25.2297%。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2017年12月6日,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163名激励对象55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增加至514,912,33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加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限制性股票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三维通信股份128,518,260股,持股比例24.9593%。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剑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6号)核准,公司就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发行股份39,013,467股,总股本增加至553,925,79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加本次股份发行,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三维通信股份128,518,260股,持股比例23.2013%。
3、洪革女士于2017年11月30日因个人疏忽误操作,在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票10,000股。上述事项发生后,洪革女士承诺在距本次减持期满6个月之后买回本次减持数量的公司股票。2018年6月19日,洪革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10,000股。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三维通信股份128,528,260股,持股比例23.2032%。
4、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27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016年和2017年两期限制性股票合计366,4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553,559,39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三维通信股份128,528,260股,持股比例23.2185%。
5、2019年5月23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553,559,3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553,559,398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719,627,217股。本次转增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三维通信股份167,086,738股,持股比例23.2185%。
6、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016年和2017年两期限制性股票合计437,138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719,190,07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三维通信股份167,086,738股,持股比例23.2326%。
7、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合计2,227,16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716,962,91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三维通信股份167,086,738股,持股比例23.3048%。
8、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9日期间,洪革女士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三维通信股份6,136,200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三维通信股份160,950,538股,持股比例22.4489%。
9、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3日期间,李越伦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三维通信股份,并因操作失误于2021年7月13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股份买卖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三维通信股份160,053,538股,持股比例22.3238%。
1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2号)核准,三维通信非公开发行101,695,646股股份。发行完成后,三维通信总股本增至818,658,56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持股比例被动下降,截至2021年12月8日,其持有三维通信股份160,053,538股,持股比例19.5507%。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越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三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洪革女士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2021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越伦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三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洪革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86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郑剑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瑕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剑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瑕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5243%。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2018年1月5日提交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郑剑波、王瑕合计持有三维通信股份68,873,686股,占三维通信股份总数509,392,331股的13.5208%。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2017年12月6日,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163名激励对象55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增加至514,912,33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加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限制性股票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三维通信股份68,873,686股,持股比例13.3758%。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剑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6号)核准,公司就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发行股份39,013,467股,总股本增加至553,925,79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加本次股份发行,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三维通信股份68,873,686股,持股比例12.4337%。
3、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27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016年和2017年两期限制性股票合计366,4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553,559,39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三维通信股份68,873,686股,持股比例12.4420%。
4、2019年5月23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553,559,3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553,559,398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719,627,217股。本次转增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三维通信股份89,535,791股,持股比例12.4420%。
5、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016年和2017年两期限制性股票合计437,138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719,190,07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三维通信股份89,535,791股,持股比例12.4495%。
6、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合计2,227,16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716,962,91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三维通信股份89,535,791股,持股比例12.4882%。
7、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郑剑波、王瑕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三维通信股份21,508,770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郑剑波、王瑕共持有三维通信股份68,027,021股,持股比例9.4882%。
8、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瑕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三维通信股份2,563,360股。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郑剑波、王瑕共持有三维通信股份65,463,661股,持股比例9.1307%。
9、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2号)核准,三维通信非公开发行101,695,646股股份。发行完成后,三维通信总股本增至818,658,56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持股比例被动下降,截至2021年12月8日,其持有三维通信股份65,463,661股,持股比例7.9965%。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剑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瑕女士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2021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剑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瑕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84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情况变动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2号)核准,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终向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1,695,646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16,962,919股增加至818,658,565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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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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