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12月04日 02:09 证券日报

原标题: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日

  表决方式:通讯方式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1年11月30日,电子邮件。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饶琛敏女士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充分审议、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在统筹年度审计工作的基础上,经公司综合评估与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在统筹年度审计工作的基础上,经公司综合评估与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已就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7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192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1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国平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执业资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曾负责的年度审计工作的上市公司有: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崇武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赖华林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3-2021年度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大信的审计收费定价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容诚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901-26,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 RSM 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容诚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容诚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在统筹年度审计工作的基础上,经公司综合评估与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与容诚在工作安排、收费、审计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团队主要成员诚信状况良好,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在统筹年度审计工作的基础上,经公司综合评估与审慎研究,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审核大信的相关资质材料,该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大道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15:00。

  6、会议召开方式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8、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1年12月13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2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提案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大道北侧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四层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15: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袁伟峰

  电话号码:0563-4150393

  传真号码:0563-4150330

  电子邮箱:fxzqb@fengxing.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大道北侧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八、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60”,投票简称为“凤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备注:

  1、上述非累积投票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多选无效;

  2、如果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对此承担相应结果。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和注册资本

  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8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988,706股,实施完毕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88,000,000 股增加至107,988,706股。

  依照相关法规,公司将把注册资本由88,000,000 元增加至 107,988,706元。

  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未来产业发展需要,公司拟迁址至江西省南昌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江西省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三路1888号”,并将公司名称由“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凤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和公司代码不变更。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前述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以及变更注册地址事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是符合公司未来规划和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办理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的修订,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备案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760        证券简称:凤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日

  表决方式:通讯方式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1年11月30日,电子邮件。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剑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审议、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8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988,706股,实施完毕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88,000,000 股增加至107,988,706股。依照相关法规,公司将把注册资本由88,000,000 元增加至 107,988,706元。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改:

  1、原章程内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00 万元。”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988,706元。”

  2、原章程内容为:“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8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现修改为:“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7,988,706股,全部为普通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未来产业发展需要,公司拟迁址至江西省南昌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江西省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三路1888号”,并将公司名称由“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凤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最终注册地址及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信息为准。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改:

  原章程内容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Anhui Fengxing Wear Resistant Materials Co., Ltd.。”

  现修改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江西凤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iangxi Fengxing New Materials Co., Ltd.。”

  原章程内容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大道北侧。邮政编码:242300。”

  现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三路1888号。邮政编码:330200。”

  公司拟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在统筹年度审计工作的基础上,经公司综合评估与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1 年 12月 20 日 15:30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本次会议中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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