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12月02日 03:11 证券时报

原标题: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1-095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提升拓展公司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的业务,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竞拍位于杭州市临安区的临政工出[2021]20号科技城产业区C-01-01-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面积为48,616.00平方米(72.924亩),起始竞价总额为2,917万元(最终价格以实际出让合同的金额为准)。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1-097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尚需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且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将面临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求,为提升拓展公司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的业务,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

  (二)对外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执行。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本次对外投资的唯一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持有浙江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100%股权。

  三、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刘涛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6、经营范围:热塑性蜂窝复合板生产。蜂窝状复合材料的研发、设计、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8、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公司选派及聘任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将进一步提升拓展公司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产业的产业布局和制造水平,巩固市场行业地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投资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五、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需要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同时子公司成立后,可能将面临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采取适当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跟进投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1-096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新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拓展公司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产业的产业布局和制造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参与竞拍的土地拟作为储备青山湖产业基地未来发展用地,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1-098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拍位于杭州市临安区的临政工出[2021]20号科技城产业区C-01-01-01地块,地块出让面积为48,616.00平方米(72.924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本次参与竞拍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本次参与竞拍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参与竞拍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参与竞拍事项需要通过地方政府的招拍挂程序进行,存在交易结果不确定风险,竞拍程序完成后尚需签署出让合同及办理用地许可证等事项。

  一、交易概况

  为保障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的有效实施,储备公司青山湖产业基地未来发展用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竞拍位于杭州市临安区的临政工出[2021]20号科技城产业区C-01-01-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面积为48,616.00平方米(72.924亩),起始竞价总额为2,917万元(最终价格以实际出让合同的金额为准)。

  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参与竞拍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及名称:临政工出[2021]20号科技城产业区C-01-01-01地块

  2、土地位置:临安区东至高庆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山体,北至长西线

  3、地块面积:48,616.00平方米(72.924亩)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

  6、容积率:大于等于2.0且小于等于3.0

  7、起始价:2,917万元(地块最终竞得价以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认的土地出让金总额为准。)

  8、竞买保证金:2,917万元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是公司根据中长期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储备青山湖产业基地未来发展用地,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储备未来发展的生产要素,为公司未来各生产基地整合提升奠定基础。

  本次参与竞拍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参与竞拍事项需要通过地方政府的招拍挂程序进行,存在交易结果不确定风险,且竞拍程序完成后尚需签署出让合同及办理用地许可证等事项。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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