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公告编号:临2021-037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昝荣师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京能(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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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京能(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京能(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应债权。挂牌价不低于评估值2,477.52万元,同时由受让方偿还京能置业债权4,590.29万元。相关事项已经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流程且同意。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予涵、陈思语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2021-038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5亿元永续信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视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提款)永续信托贷款,用于公司在建项目的开发建设。永续信托贷款期限2+N年,融资综合成本不高于7%/年,此笔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及回购(本次担保不收取公司担保费用,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融资有利于解决项目投入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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