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11月12日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现将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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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主体为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该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收益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不将上述产品用于质押和其他证券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上述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四、公告前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无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客户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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