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77号富豪会展公寓酒店三楼聚贤厅1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尹强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刘宏先生、樊志强先生、李金玲女士、雷霓霁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李健飞先生、孙超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沈侃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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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郑伊珺、乔若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综合考虑近期股价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为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并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如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71%,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3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因此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前述期间内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11月19日起45日内(8:30-11:30;12: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日京路68号
3、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沈源昊
4、联系电话:021-20895888
5、邮箱:investor-relations@chinaslc.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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