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2021年11月02日 05:5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21-07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魏国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魏国阳先生将与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魏国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魏国阳先生简历:

  魏国阳,男,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焙烧高级技师。2005年6月至2018年11月历任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2021-07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崔红松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萍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张风光先生和郎刘毅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获得有效通过;第2-4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赞成票数达到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有效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晓鸣、田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21-07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马文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马文超先生提名,聘任钱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聘任杨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杨萍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钱宇先生提名,聘任张风光先生、王力先生、曹景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郎刘毅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张风光先生、王力先生、曹景彪先生、郎刘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聘任张志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马文超

  委员:崔红松宋志彬文献军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刘红霞

  委员:钱宇瞿霞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瞿霞

  委员:马文超刘红霞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文献军

  委员:崔红松刘红霞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钱宇,男,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历任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生技部副部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安全环保部经理、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生产总监、公司生产总监,2018年11月至今任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公司监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杨萍,女,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1999年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2008年6月至2012年11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12月至今任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风光,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1987年在公司财务科工作,2003年至2007年任公司投资部经理,2007年2月至2020年12月历任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3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力,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2004年至2015年3月任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成型车间主任;2015年3月至2015年9月任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11月任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生产管理部经理。

  曹景彪,男,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3年5月在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工作;2013年5月至2016年4月在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工作;2016年4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室主任;2018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郎刘毅,女,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年9月至2015年2月历任公司财务会计、主任会计师;2015年2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副总会计师;2018年12月至今任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

  张志勇,男,198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在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7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21-07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张松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张松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张松江,男,1964年出生, 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有色金属协会铝业分会副理事长,河南省有色金属学会副理事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1986年至2006年历任分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07年8月至2009年10月任公司董事;2009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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