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05:4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茂灵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茂灵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茂灵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茂灵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1-3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30在公司本部V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与通讯方式相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本届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6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补充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1-3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上午11:00在公司本部V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与通讯方式相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事项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1-3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近期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芭田股份”)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林华共计转让公司股票45,510,010股于项延灶,占公司总股本5.13%。鉴于项延灶为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喜发”)的实际控制人,故需补充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根据公司业务运作情况,预计公司2021年度与温州喜发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通过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1、关联人基本情况: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显行

  (2)注册资本:8800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

  (4)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银杏路100-180号

  1.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项延灶于2021年9月26日通过协议转让持有本公司5.13%股权。

  1.3、履约能力分析: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为2009年成立的公司,主要业务是以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为主,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定,价格按双方确认的含税价格表执行,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提供劳务,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均是为了满足各方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公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补充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补充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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